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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囧》为光线传媒挣得4.65亿

2013-01-24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光线传媒)昨晚公告显示,截至1月22日,《泰囧》票房已经达到12.4亿元,总的票房分账收入约为4.65亿元,该影片的票房分账收入会分别在2012年度和2013年度确认。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光线传媒)昨晚公告显示,截至1月22日,《泰囧》票房已经达到12.4亿元,总的票房分账收入约为4.65亿元,该影片的票房分账收入会分别在2012年度和2013年度确认。

  光线传媒表示,票房收入首先需缴纳5%的电影基金,3.3%的营业税。截至2012年末,光线传媒已经收到的票房结算单金额为9.84亿元,2012年确认的票房分账收入约为3.7亿元。截至1月22日,《泰囧》票房已经达到12.4亿元,总的票房分账收入约为4.65亿元,该影片的票房分账收入会分别在2012年度和2013年度确认。由此计算,4.65亿元的分账中的3.7亿元将计为2012年业绩,而截至1月22日的2013年票房分账0.96亿元及该日期后的分账将计入2013年业绩。

  光线传媒称,该影片虽为中等规模制作电影,但是由于后期宣发成本较高,投资加宣发的成本远高于3000万元。此外,根据与导演团队及其他相关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导演团队及其他相关方享有本片10%的股份,并根据票房对主创有适当奖励。

  另外,光线传媒虽然在2012年12月31日前确认该影片票房分账收入,但是款项并没有收回,根据其会计政策,作为应收账款需提取坏账准备。同时,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光线传媒1月17日晚发布的2012年度业绩预告,受《泰囧》票房大热等因素影响,2012年预计净利2.81亿-3.16亿元,同比增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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