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青岛 文化创意产业

青岛文化创意产业将成支柱性产业

2013-05-28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从相关文件中获悉,针对岛城文化繁荣发展的政策环境还不够优化等问题,此次提出的实施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工程、公共文化服务和文艺精品创作跨越工程、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跨越工程,简称“三大跨越工程”,力争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

  近日,青岛重拳出击,印发了《关于实施三大跨越工程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的意见》以及《青岛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青岛市文艺精品项目扶持奖励管理办法》、《青岛市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三个政策性文件,以政策和资金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大发展,推动文化青岛建设。

  从相关文件中获悉,针对岛城文化繁荣发展的政策环境还不够优化等问题,此次提出的实施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工程、公共文化服务和文艺精品创作跨越工程、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跨越工程,简称“三大跨越工程”,力争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充分发挥青岛海洋文化资源优势,着力促进文化与现代科技、金融、旅游相融合,做大做强文化创意产业。到2015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成为重要的支柱性产业。

  其中,对文化产品生产、文化产品生产设备制造等4类文化产业和广告、影视、动漫、出版、设计等8类创意产业在市场准入、土地和房屋、财税、投融资和文化消费等5方面都有扶持政策。土地政策方面,提出了“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过亿元的文化大项目招商引资可给予更加优惠的土地价格。同时,鼓励利用旧厂房开发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并可新建最多为总建筑面积15%的配套服务设施,新建面积最多为1500平方米。财税政策方面,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提报的年度公共建设和服务项目,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和扶持专项资金优先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文化创意企业上市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按5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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