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出版业

出版业数字时代到来 商业模式尚待改进

2008-06-12 中国文化投资网
 

  作为中国传统出版业代表的中国出版集团,正式宣告麾下一个新成员的诞生——中国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于422日揭牌。此举是中国出版集团推进传统出版业与数字化、网络化出版相结合的最新举措,也标志着它由传统出版经营模式向数字化转型的战略正在加速。在接下来的两到三年时间里,中国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将着手准备上市。

 

  数字出版是传统出版和高新技术相互结合的新兴出版业态,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出版已经被认为是21世纪出版业发展的方向和潮流,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数字出版时代,业界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数字出版的商业模式。

 

  数字出版市场潜力大

 

  虽然以纸质媒介为代表的传统图书仍在当今的出版业中占据主导地位,但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的推进以及信息技术向各个领域不断延伸,我国数字出版产业迅速发展。

 

  据统计,我国数字出版整体规模从2000年的15.9亿元人民币发展到2006年的200亿元人民币,到了2007年,其市场整体规模更飙升至300亿元人民币。

 

  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势头强劲,日益成为我国出版产业变革的“前沿阵地”。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日发布的“2008年文化蓝皮书”指出,未来五年,将有超过30%的手机用户通过手机阅读电子书和数字报,由图书馆等机构用户采购的电子书、数字报的规模将达到10亿元人民币,由网民和手机用户带动的电子书、数字报内容销售及广告收入将达到50亿元人民币。

 

  2008年,随着网络及手机普及率的持续提升以及3G时代的到来,中国数字出版行业的发展被业内普遍看好。有预测数据显示:到2020年,我国网络出版的销售额将占到出版产业的50%,到2030年,90%的图书都将出版网络版本。可以说,数字出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朝阳产业。

 

  诸多因素制约数字出版业的发展

 

  2008年,中国数字出版业在产业链将日益成熟。但是中国出版业由传统的出版模式向数字化模式转型的道路不会平坦,版权问题、标准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数字出版业健康发展的羁绊,随时可能影响该行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我国有关数字出版的法律依然滞后。我国有关网络出版的法律法规迄今为止只有两部,这两部法律对于发展日新月异的网络出版业来说,可谓“年代久远”。因为法律的滞后,数字出版领域的版权纠纷由来已久,且呈愈演愈烈的趋势。

 

  2007年“七位知名作家状告书生”和的“400位学者状告超星盗版”等事件一度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数字版权问题也成为业界的谈论的焦点话题。因此我国应尽快更新相关的法律法规,让作者和发行单位建立起授权的畅通平台,让数字出版业也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促使市场能得到有效的运作。

 

  其次,数字出版技术标准统一难。在数字出版领域,格式的不统一成为行业之痛。电子书业没有行业通用标准和格式——方正的CEB、超星的PDG、书生的SEPAdobePDF以及知网的 CAJ各自都有自己的一套格式。标准不一致导致用户必须使用不同的阅读器,这也增加了用户阅读的成本,同时也不利于行业内容的交换和整合。有专家建言,有关政府部门应尽快设立数字出版标准化组织,和厂商共同努力,制定通用数字内容标准,以推动行业新的发展。

  

  需探索新的商业模式

 

  其实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化最大的难点并不在于技术和资金,而在于能否把握数字出版的本质和特点,进而建立起相应的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毕竟一种有效的商业模式才是整个产业获取经济利益的制胜法宝。

 

  银河证券传媒行业分析师许耀文表示,由于互联网的特性,后来者很难抢占先行者的市场份额。中国出版集团所成立的数字传媒业务,若是包含物流内容,则不免与当当网、卓越网形成正面冲突,而盈利点若是在于有价资讯的,则与道琼斯、汤姆森等相仿,它将遭遇更为强劲的竞争。作为中国传统出版业的代表,中国出版集团面临的挑战也正是整个产业面临的挑战。

 

  令人欣慰的是,从去年的数博会上我们可以看到,在关乎自身发展前途的数字出版行业,越来越多的出版商已经意识到盈利模式的重要性,很多出版社已经破局而出,寻找出了很多盈利模式。工具检索、POD出版、以及增值服务等等都可以成为数字出版商的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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