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网游

韩国称我国多款网游涉嫌“抄袭”

2008-07-24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国最大的游戏展会China Joy刚刚闭幕就惹来巨大争议。昨日,韩国方面指责参展的多款游戏均“剽窃”了韩国的游戏作品。其中涉及到盛大、久游、炎龙科技开发和代理的多款作品,并称China Joy在一片“抄袭”声中落幕。

  炎龙科技副总裁、知名游戏制作人李威霄对记者表示:“借鉴风格在游戏界是普遍行为。你可以说是借鉴、模仿,但不能说是剽窃。所谓被剽窃,那韩国《劲舞团》是不是也在某种程度上剽窃了日本音乐游戏鼻祖Konami公司的《热舞革命DDR》呢?”

  由于游戏的本质是计算机程序,根据中国法律,源代码系能够体现版权拥有者所具有独创性的部分,可以得到《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因此,只有通过源代码才能够判断是否剽窃了他人著作权。因此,单凭从风格上判断中国游戏开发商剽窃了韩国游戏是毫无道理的。

  行业人士表示,“如单纯从法律上讲,两款游戏在画面上过于相似也会产生侵权问题,但还要看具体问题。不过肯定不能说是剽窃,这在法律上说不通。”

  不过必须承认,中国游戏开发商跟风的现象确实严重。韩国游戏《地下城与勇士》经过腾讯代理后获得不错的成绩,使得中国开发商纷纷跟进,短期内已有3款类似的游戏,但要说剽窃,也缺公理。本质上,韩国《地下城与勇士》也是大幅借鉴日本街机《三国志》这样的游戏。

  游戏业内人士透露,实际上韩国游戏在中国遭致所谓大量“借鉴”的问题根源在韩国游戏不合理的代理制度。韩国网游高昂的代理费用不用提,而更为关键的是韩国游戏代理制度的“垄断”心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韩国游戏厂商在授予中国运营商游戏代理的往往不是最新版本。譬如,此次所谓被指剽窃的韩国网游《地下城与勇士》,在韩国本土已经运营了3年。腾讯以高昂代价获得了代理权,但仅获得了其一年前的版本,导致腾讯不得不花大力气完善运营和服务。

  该人士强调:“韩国游戏厂商从来不会把现在运营完美的版本直接给中国代理,而是把旧版本给代理,如果运营得好,再把新版本卖给你。一个游戏可以多次赚钱。”实际上,当某个韩国游戏在中国取得巨大成功后,韩国厂商甚至会踢开中国代理商,自己成立壳公司运营新版本,韩国游戏厂商“过河拆桥”已是业内人士共知的秘密。
  
  该人士表示:“一味把责任推卸到中国游戏代理身上这并非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把剽窃的帽子扣在中国游戏厂商头上,恐怕更会加剧韩国游戏开发和中国游戏代理商之间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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