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保险

新险种使得保险制度加快进程

2008-07-09 中国文化投资网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6月中旬以来,就有少数保险公司率先打着“保地震”的旗号,推出了新的保险产品。由于保险产品的可复制性、可模仿性比较强,预计接下来还将有更多的类似产品出炉。

  对于保险业在地震经济损失中的保障不到位情况,社会上颇有一些议论。与此同时,大地震也让国人的保险意识再度提升。在地震发生一个月后,中国人寿正式推出“国寿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

  据中国人寿总裁万峰介绍,这款产品特点主要体现在涵盖的重大自然灾害范围广,主要包括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海啸和台风这6种在中国发生率高、灾害影响范围广、损失较大的自然灾害;保险责任包含了身故和残疾保险责任。

  该产品以附加险的方式附加于主险合同,承担由灾害引起的被保险人身故和残疾责任。中国人寿方面称,这是国内第一款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事实上,相对普通人身意外险,这款产品也还是做出了较大的创新。

  一是费率方面相对优惠。据了解,目前市场上一般意外险的费率是千分之一点五到二点五,平均在千分之二左右,而这款保险产品的费率水平较低,只需要万分之六点五,即被保险人投保10万元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险,每年缴纳的保费仅为65元。 

    二是相比国外类似的险种,中国人寿在这款产品的理赔条款的设计上做出了一些改进。在国外通常对台风的定义是“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2级或以上的热带气旋”,而中国人寿这款产品则将这项规定放宽到“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8级或以上的热带气旋”均可赔付,这对于被保险人更有利。

  比如,投保者所处的省份这六类自然灾害的发生概率非常低,那么可以更多选择普通人身意外险,同时搭配少量的该附加险种;而如果地处这六类自然灾害发生率比较高的地区,则可以在普通人身意外险与该附加险种搭配比例上向后者进行一定的倾斜。毕竟,普通人身意外险对于这些自然灾害也是可以保障的,但费率上则稍微高一点,进行合理搭配投保的话,可以达到更为经济、实用的保障效果。

  同样在6月中下旬,财产保险公司也积极应对“地震”带来的投保意愿增强的情况,适时推出了一款可以保障地震的特种产品,这就是天安保险大连分公司推出的一款家庭财产特种保险产品,它的保险责任涵盖破坏性地震、雪灾、洪水、海啸等巨灾保险责任。

  由于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缺失、商业保险发挥不够、异态巨灾风险损失巨大等原因,国内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家庭财险不为地震等巨灾风险埋单,不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巨灾保险产品需求。但在今年南方雪灾、汶川地震这些巨大自然灾害过后,国人的风险意识再次被唤醒,针对巨灾风险的保险需求也应运而生。很多消费者都在寻求“可保地震”的家庭财产保险。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