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数字音乐

中国数字音乐规模09年将达4.5亿

2009-01-04 中国文化投资网
 

  近日,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公司发布的《2008年数字音乐产业调研报告》显示,中国在线音乐市场在未来两年内将进入快速增长期。但在商业模式不清晰和决定移动音乐SP发展的未来政策因素尚不明朗的情况下,未来几年内,数字音乐行业洗牌已成定局。

  在线音乐进入快速增长期

  《2008年数字音乐产业调研报告》显示:2008年中国在线音乐市场规模有望超过2亿元,2009年,音乐产业市场规模将达4.5亿元。待2010年左右版权问题完全解决后,中国在线音乐市场将步入成熟阶段,届时在线音乐潜藏的巨大空间将充分释放。报告中的行业案例调查显示国内主要的数字音乐服务商——QQ音乐,目前总用户数超过1亿,同时在线听歌用户也达到250万以上,这意味着以QQ音乐、新浪乐库为代表的网络在线音乐正成为音乐市场的主流形式之一,其蕴含的巨大用户消费潜力将为整个音乐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强劲动力。音乐产业借助新的传播介质——网络,正在实现结构性转变并进入快速增长期。

  据记者了解,快速增长的数字背后,是人们音乐生活方式的改变,人们渐渐从传统的线下购买CD式转变为线上便捷、自主的音乐享受形式。目前用户通过QQ下载音乐,通过使用播放器、设定空间背景音乐等增值服务,并定期参加厂商举办的线下歌友会,已成为一种时尚。

  但也有专家指出,中国在线音乐市场目前依然问题多多,尤其受到利益分配、版权斗争、政策法规、消费习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发展。但专家们也相信,一些数字音乐企业对资金吸引力有限,但拥有大量版权资源并能很好地通过原创音乐社区等方式积累大量用户,其有着很好的前景。而且随着国内互联网快速发展,在线音乐产业发展也在不断成熟,数字音乐已经成为“宽带娱乐”中高增长的业务,整个市场蕴含巨大潜力。

  版权保护从无序到有序

  自从MP3音乐诞生的那一刻起,唱片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就成了一对冤家。互联网为网民创造了一个天然的音乐库,而版权音乐的网络化也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唱片公司的利益。近年来,唱片公司与互联网企业之间音乐版权纠纷不断,尽管官司互有输赢,双方却被逐步推向了越发尴尬的境地。更主要的是,数字音乐市场究竟应该如何发展,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的音乐平台最初处于没有版权保护的无序状态,围绕这种音乐传播也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商业模式,从而造成了唱片公司与互联网的矛盾。但也要看到的是互联网作为一个优秀的传播平台,应该发挥互动性强,包括用户二次加工能力比较强、实施比较快的特点。中国在线音乐产业的形成,必须要从无序的互联网传播走向用户体验更好的、具有商业模式支撑的在线音乐服务模式,培养用户习惯,提升音乐本身作品的价值。网站作为经营方,应该充分发展一套适合中国国情和用户需求的数字音乐商业模式,满足用户对音乐需求的同时也让音乐著作权利人的劳动得到应有的价值体现。

  唱片公司的代表则认为,互联网作为一个重要的音乐传播渠道,对歌曲和歌手的个人形态的推广拥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反过来看,互联网所反馈回来的用户偏好,也可以帮助唱片公司进行自我改进。因此,互联网平台,尤其是一个有序的互联网平台,对唱片公司来说是未来发展的大势所趋。像互联网和无线产品的涌现,就让唱片公司们意识到了一个新的用户细分的问题,面对互联网和无线用户,唱片公司这两年来已经在试着提供不同的音乐内容。

  未来竞争决战商业模式

  有关专家认为,由于在线音乐受困于盗版问题和滞后的消费理念,发展缓慢,尚未形成清晰成熟的商业模式;加上运营商及版权提供商对SP的双重挤压,移动音乐行业整体放慢脚步。因此,未来几年内,中国数字音乐行业将会面临一定程度的洗牌。

  据悉,从2001年至今,中国在线音乐尚未形成清晰成熟的商业模式,加上版权问题和相对滞后的消费意识,目前其收入几乎全部来源于广告,这使得更多的企业依靠移动音乐的收入支撑在线音乐业务。目前中国数字音乐行业资源整合的阻力比较大,也给企业的发展蒙上了阴影,像掌上灵通在与九天音乐网的合作进行了6个月后,提前终止了资本层面的合作。

  腾讯QQ音乐相关负责人把数字音乐市场来年的竞争归结为“两个能力”,一是在线音乐服务的盈利能力,像腾讯有聊天、博客、游戏平台,这里面音乐作为一种增值的服务,就很可能会得到很多人认可;二是数字音乐运营商对音乐内容的理解和领悟能力,以及将其包装并推送给目标用户群的能力。

  有关专家也表示,随着宽带和手机网络系统的发展,数字音乐服务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也将加剧,在线音乐服务商和内容集成平台如果能利用好网络,将能够为之带来巨大的财富;如果利用不好则必将丧失重要的盈利和发展机会。所以音乐运营平台不仅要不断地追求产品的创新,同时在商业模式上也应不断地创新探索,才能够有力地推动整个数字音乐市场向前发展。

  数字音乐:

    即以数字格式存储、可以通过互联网和无线网络进行传输的音乐。该报告根据使用终端的区别将数字音乐划分为在线音乐和移动音乐,前者用户主要以PC为终端,后者则主要以手机等移动设备为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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