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新闻出版总署 部署 下阶段 音像业 改革

新闻出版总署部署下阶段音像业改革大计

2009-06-27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自4月12日起开展的全国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自4月12日起开展的全国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25日,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国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工作座谈会”时说,下一阶段主要任务是以进一步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建立健全行业自律、主管主办单位管理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音像出版正确方向,促进音像行业发展繁荣,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着眼当前,音像行业改革势在必行;放眼未来,音像行业发展机遇无限。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部署了下一阶段音像行业深化改革的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加快转企改制步伐。到2010年底前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音像出版社、大学音像出版社及地方音像出版社全部完成转企改制。

    二是积极推进兼并重组,建立产业集团。鼓励音像出版单位之间以及音像出版、制作、复制、发行、演艺公司等之间重组音像产业集团公司。力争在三年内培育2至3家大型综合性音像集团公司和10至20家专业性音像公司。积极推动音像出版与其他出版领域进行资源整合。鼓励大型国有出版集团、报业集团、影视集团兼并重组现有音像出版社。鼓励和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参与音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对于不具备市场准入条件、改革中没有被联合重组和兼并重组的音像出版社,原则上不再保留,按要求逐步退出。

    三是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音像业相关领域。允许国有音像出版企业在保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吸纳非公有资本,鼓励非公文化机构与国有音像出版企业合作合资。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音像业不断发展壮大,从1978年前的1家音像出版单位,发展成为包括制作、出版、复制、进出口、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等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现有音像出版单位380家,光盘复制单位126家。

    而近一段时间以来,音像行业发展迟缓,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主管主办单位管理责任、行业自律责任、政府部门行政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低俗之风蔓延,市场秩序混乱。柳斌杰也表示,随着专项行动对合法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单位参与制售低俗甚至淫秽色情垃圾问题的揭露,音像行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也凸现出来。

    柳斌杰说,原来按地区和部门配置音像出版权、分别建立出版复制发行单位的体制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要求,导致“小、散、滥”的行业局面。一些音像出版单位完全靠卖版号为生,逐步“空壳化”。近年来,音像行业传统经营管理模式难以顺应如网络、手机媒体等新技术、新业态发展趋势。另外,音像出版复制的盗版问题日益严重。大量非法音像制品挤占市场,特别是近年来网络盗版的兴起使正版音像制品步履维艰,整个音像行业竞争无序、秩序混乱、发展乏力。不变革难以触及根本,不改革难以推动音像业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目前,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正进入全面推进的攻坚阶段,作为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音像行业改革纳入新闻出版改革的整体安排部署中加以推进。”柳斌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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