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文化产业 振兴规划 意义 意见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意义与3点意见

2009-07-24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意味着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正式进入国家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序列,成为国家第十一个产业振兴与调整规划。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意味着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正式进入国家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序列,成为国家第十一个产业振兴与调整规划。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推进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统筹规划,加快建设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不断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新变化和审美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扩大文化消费;发展文艺演出院线,推进有线电视网络、电影院线、数字电影院线和出版物发行的跨地区整合,繁荣城乡文化市场;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落实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的政策,扩大对外文化贸易。这些内容着重解决发展文化产业的难点问题,突破了文化体制改革的某些桎梏,比如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介经营,城乡发展不平衡,国内国外发展失衡等,对今后文化产业发展将会产生深远影响,特别是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内外统筹、走文化产业国际化之路产生重大影响,促进中国全面开创文化产业国际化时代。

  早在2008年10月,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后,四川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即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金融危机与文化产业发展的系统研究,并提出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问题。在国家文化部召开的“当前金融危机对我国文化产业影响”座谈会上,中心明确提出“文化十条”的建议,包括文化产业应该呼应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国十条”),进入“四万亿”的总盘子,建议可以考虑制定并实施“文化振兴”国家战略工程,其中的重中之重即制定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中心做出的金融危机与文化产业发展的课题特别是有关部对策研究相继得到文化部、中宣部等中央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也多次提出出台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建议。

  2008年12月以来,四川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做出数万字的调研报告《积极进取,化危为机,推进建设“现代文明强国”——对文化领域应对金融危机的战略措施的初步建议》、《国际金融危机下的中国文化产业机遇》等,提交给中宣部。2009年1月15日,《光明日报》整版发表四川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的调查报告《金融危机下的中国文化产业》。2009年初,国家为应对金融危机,陆续出台了十大重点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而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前一阶段措施所带来的积极效果,保持中国经济继续良性运行,国家有关方面也在考虑推出新的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在这种情形下,笔者在中宣部“应对复杂经济形势,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座谈会上又及时建言,文化产业进入国家后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问题应被提上议事日程。后来根据此次发言纲要整理的《对文化产业进入国家后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思考》、《文化产业进入国家后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之构想》、《文化产业进入国家后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必要性》等文章陆续发表于人民网。2009年5月17日开幕的第五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中宣部改革办副主任高书生透露,经多位专家学者呼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已报国务院审批。应该说文化产业进入后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是有一定争议的,同时文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还面临房产、能源等产业振兴规划的竞争,而此次国务院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视,更是国家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体现。

  金融危机之“危”孕育着文化产业发展之“机”,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政府频频出台应对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不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契机所在,也是我国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历史机遇。笔者曾提出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几大机遇:宣传文化领域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给文化产业发展带来全新机遇;国家大力支持3G开发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给文化产业发展带来巨大机遇;国家制定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调整中国产业布局,给创意设计、广告营销业带来空前机遇;国家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给涉农文化产业发展带来革命性机遇;国家可能出台后续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有望进入的文化产业面临历史性机遇。而此次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将这些机遇真正落实了。

  当然,任何规划的实施效果都有待规划的进一步具体化和在实践中贯彻执行。此次国务院原则通过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仅大致描绘了未来文化产业的发展蓝图和相关举措,还亟待进一步细化,出台更进一步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细则,并在未来的实践中将这些规划内容真正落到实处。为此,笔者建议在制定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细则和以后的实施过程中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应该考虑从资金上对文化产业予以大力支持,建立健全文化金融体系。尽快设立“国家文化产业引导基金”与“国家文化产业担保基金”。 至于基金的投向,可以优先考虑向广大中小文化企业开放;第二,支持体制改革到位的文化企业进行跨地区、跨媒体、跨行业的联合或重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并扶持一批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简化上市手续,降低上市门槛;第三,支持大型文化企业的新项目开发、国家重点文化项目的实施以及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走出去”工程;第四,支持“动网文化产业”新兴文化业态等。

  2. 建立全国性的部门间统筹协调机构,优化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真正建立以“政府主导、学术领头、基金支持、部门协作、企业操作”为原则的“官产学研一体化”的文化产业科学发展模式。该机构可由中宣部牵头,关联度较高的部委如发改委、财政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均参加,以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有效整合资源,提高产业发展效率。另外,通过充分发挥有关教育机关和团体的学术优势,把其学术优势转化为创意优势、人才优势,突出其领头地位。并在政府的强力政策支持下、在“国家文化产业引导基金”与“国家文化产业担保基金”的支持下,吸引大企业、大资本积极投资文化产业,并以多元融资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壮大基金规模,推动大型企业成为我国参与国际文化竞争的主力。

  3. 建立“文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中国文化“走出去”服务,并平衡区域经济发展。试验区内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可尝试“一国两制”,以有别于传统体制内的资本运作、内容生产、内容审核、产品推广等环节,打造有特色、有实效的国际化文化特区。而从考虑地域发展平衡性来看,文化改革试验区应该首先设立在西部。综观我国经济、政治特区的设立,地域上均处于东部,而在西部设立文化特区,可以以文化事业和产业的超常规发展来带动整个西部乃至中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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