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窃听风云》 盗版 音像制品 维权

《窃听风云》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维权声明

2009-07-24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电影《窃听风云》于近日全国公映,片方特委托媒体发表反盗版声明。

    电影《窃听风云》于近日全国公映,片方特委托媒体发表反盗版声明。

    全文如下:

  电影《窃听风云》由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有限公司独家发行,正版音像制品由云南音像出版社出版,广东龙鸿音像制品有限公司和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有限公司联合发行。《窃听风云》的正版音像制品发行时间为2009年8月20日,凡在此时间之前市场上出现的音像制品一律是盗版音像制品。为有力的打击电影《窃听风云》的盗版行为,我们委托了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为电影《窃听风云》音像制品的法律维权人。

  在此,我们郑重声明:

  1、截至影片《窃听风云》正版音像制品正式发行日(2009年8月20日)之前,市场出现的《窃听风云》音像制品全部是盗版音像制品。

  2、针对电影《窃听风云》的盗版侵权行为,我们将依法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予以打击,并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我们会坚决打击盗版行为,力将盗版者绳之以法。

  3、我们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生产、运输、销售电影《窃听风云》盗版音像制品的行为。为此,我们设立了奖励举报电话,凡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者并经我方核实后会奖励一部由深圳国乾手机提供的国乾手机或电影《窃听风云》正版音像制品等奖品。有重大举报线索,我们会给予高额现金奖励,我们会对举报群众的身份予以保密。(最终解释权由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4、举报电话:15001067767(张先生)15322029890(徐先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东龙鸿音像制品有限公司

  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有限公司

  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200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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