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文化产业

“十二五”文化产业需注重“跨界”发展

2010-08-27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经过10余年的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已经成长为国家战略性、引导性产业。7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22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作出了“三个关系”的重要论断,这些论述都更加充分地体现了党中央对文化建设的高度自觉和科学把握。

  经过10余年的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已经成长为国家战略性、引导性产业。7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22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作出了“三个关系”的重要论断,这些论述都更加充分地体现了党中央对文化建设的高度自觉和科学把握。经过“十一五”时期的积累,我国文化产业所面临的经济环境、体制政策环境更加完善,发展条件更加有利,“十二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必将获得更大发展。但新的环境条件下,文化产业自身的发展重点必须作出适当的调整,迎接“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的繁荣。

  文化产业发展要更加注重 不同行业之间的融合

  我国文化产业就其整体发展而言,仍处于成长阶段,在国家产业战略格局中,属于产业比重还不高,需要大力培植扶助的新兴产业。因此,“十二五”时期,要强化引导,促进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渗透,实现产业文化化。

  第一,支持和鼓励文化产业与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农村建设融合,增加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产品的精神文化价值,发挥文化产业对第一、二、三产业的带动提升作用,提高中国制造的文化附加值,发掘传统产业中的文化因素,创造跨界性新生产业,比如观光农业、工业旅游等。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文化产业将为制造业、农业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提供动力。

  第二,要强化文化产业与传统服务业之间的融合,促进文化与旅游、商贸、通信、会展、教育培训、健身休闲等行业的融合发展。作为内容产业的文化产业也要跟上“三网融合”下各种数字内容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步伐,让文化内容成为推动各种新型服务业态和消费业态发展的体验对象和服务内容。

  第三,也要注重文化行业之间的渗透融合,延伸产业链条,拉长产品线,真正实现文化产业化。

  文化产业要调整 自身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文化建设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其他建设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从外部来讲,文化产业担当了调结构、惠民生、促就业的战略角色,对提升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最直接的途径之一,就是要依托我国不同地区的文化资源优势,发挥文化产业的独特功能,把文化产业发展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大幅提升文化产业在我国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争取尽早将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从2.6%提高到5%左右,形成物质产品生产部门和精神文化产品生产部门的合理比例和优化布局,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增长带来的改变消费结构的要求相适应。

  从内部来讲,我国文化产业自身也必须注重提升质量,实现自身的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彻底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创意水平低,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低,集约化程度低,没有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等一系列问题,进一步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实现文化产业从内部结构到产品形态、组织形式的结构调整和优化,模糊不同文化产业的边界,实现融合创新。

  第一,要推动集约化经营发展。文化产业发展要实现从规模化、数量扩张到集约化、品质发展的转化,改变散、小、乱现象。一是鼓励跨地区,跨行业,不同类型企业联合、兼并、重组,实现骨干文化企业的区域整合和跨地区经营。二是细化产业分工,培育专业化文化服务企业,促进不同文化行业的融合。三是引导产业集聚,形成完备的产业集群,打造专业化的文化产业特色城市和地区。四是建设特色文化产业集镇,命名一批文化产业特色街区、村镇,推动特色小企业聚集发展。五是依托文化节庆平台,建设融文化旅游、商贸、文化体验、展演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景观或园区,培育专业性的关联企业群。

  第二,要构建复合性产业链,实现文化创意和品牌的多形态开发,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条。首先要鼓励文化产品创意的多重开发,特别是要利用数字化、网络化等虚拟技术手段,推动同一文化产品多形态类型的系列化开发。其次要依托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文化生产、传播方式的变革,多平台、多渠道扩散延伸文化产业链。三是促进文化内容与传统产业的渗透融合,形成复合型、交叉性的文化产业类型,增加普通消费品的文化内容。

  第三,要注重创造文化品牌,彻底改变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整体缺少文化名品、文化名牌和服务名牌的窘境。首先要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水平为重点,增强文化原创能力,强化品牌意识。其次要加强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产权保护,借鉴其他产业的保护办法和经验,完善传统文化工艺、技艺的认定保护机制,推动文化品牌成长,培育民族文化品牌。三是完善品牌授权机制,实现文化产品制造和规模经营的倍增价值。

  第四,要创新文化企业组织形式。为适应文化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联姻融合,应遵照不同文化产业类型、不同行业门类、产品形态和服务方式,探索与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相适应的多样化文化企业组织形式。首先,标准化、规模化的文化产品生产制造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适合采用集约化的产业组织形式。其次,在演艺业、文化娱乐业等领域实行弹性化企业组织方式,鼓励项目制等松散的文化合作模式,专业化服务与分工协作相结合。三是鼓励文化专业公司与文化机构、私人创作者工作室分工合作,采用定向委托、“公司+个体生产者”等合同管理模式。四是鼓励关联产业密切的文化企业,采用合资合作、相互参股或收益分成等多种模式合作,实现产业或产品价值。

  第五,要鼓励个性化生态文化产品生产。针对民族特色的文化技艺和创造,要强化珍稀文化资源保护优先的理念,推进民族民间工艺产业化,实践环保低碳生态文化产品的生产创造理念。

  突破行政区域限制, 注重区域协调联动发展

  就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区域发展不平衡性和结构性矛盾问题突出,因而导致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存在数量与质量不平衡、城乡不平衡、地区间不平衡的问题。因此,“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必须考虑区域之间的协调、分工、联动问题。

  第一,不同区域要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分和地区文化资源特点确立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领域,加强区域产业布局,明确本地区的产业重点和优势行业。整体上,“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要根据东中西部资源能力、开发潜力和经济布局,促进文化产业梯度发展、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

  第二,促进跨区域产业协作,推动区域间文化产业对接、联动和转移,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快城乡产业协调发展。一是在国家7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开展项目审批、市场准入、外资进入和人才流动等方面的试点,探索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途径。二是建立跨区域的发展实验区、示范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等文化产业协作平台,加强文化产业项目和产品信息发布交流,突破传统的行政区划。中小城市可以寻求文化经济发展融入中心城市,借力地缘区位优势。三是推动跨区域产业转移、流动和聚集,促进区域间共同建设文化产业集聚区,壮大区域文化产业竞争力。鼓励跨区域文化产业要素流动,促进区际人才、资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推动建立区域性共同文化市场。四是考虑建设特色文化资源保护和产业示范区(基地)。

  第三,逐步推进内地及港澳台地区共同文化市场建设。两岸同属中华文化圈,语言相通,拥有共同的中华文化历史,建立内地及港澳台地区共同文化市场有利于其文化产业合作共赢,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中国文化产品走向世界,扩大文化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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