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电影 专项基金

谢勇:电影专项基金应公开明细账

2011-09-02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淡定必须得有前提,那就是,电影观众捐出的那些钱能被用到据说要用的地方去。

  淡定必须得有前提,那就是,电影观众捐出的那些钱能被用到据说要用的地方去。不过,这点善良愿望,看来也难以满足。

  本以为成功大导演都已经修炼到喜怒不形于色的境界了,可没想到冯小刚导演还是如此有血性。据媒体报道,在8月26日,在全国政协召开的文化体制改革专题协商会上,冯导演结结实实放了一炮,被炮轰的是不为公众所熟悉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简称电影专项基金)。不过,虽然不为人知,但中国的电影消费者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为这项基金做出了贡献:根据报道所言,每张电影票价的5%被征收纳入电影专项基金。

  在馒头税、月饼税频被爆出的今天,作为一年总会买上几张电影票,带老婆孩子去上几趟电影院的普通观众,面对“被基金”的事实,虽有无奈之感,却也习以为常。

  再看看征收这项基金的煌煌名头:支持中国电影发展,“资助改善农村基层的电影放映,资助奖励儿童电影、主旋律影片的拍摄”。毕竟多数还算是公益事业,即使被基金,也不好过多抱怨什么。至于在市场的另一端,制作方要承担的费用,也不过是中国众多行业所承受的制度成本而已,比起其他行业也谈不上不堪承受。所以,已经赚到钱了还在炮轰,在我这般良民看来,冯导演也实在是有些不淡定了……

  当然,淡定必须得有前提,那就是,电影观众捐出的那些钱能被用到据说要用的地方去。不过,这点善良愿望,看来也难以满足———按照国家审计署2006年发布的审计报告,2005年度,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4437万元。这个数字接近当年电影专项基金总数的50%。而这笔基金如何运作,每笔钱去了哪里,基本上无人知晓。随着中国电影市场的蓬勃发展,到2012年,该基金理论上每年的收入将超过10亿元,能否公开收支,做到透明化,更成为迫切话题。

  实际上,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必有灰色猫儿腻。本来,这项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资助城市影院放映国产影片,资助城市影院更新改造,资助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资助少数民族电影译制,其他对电影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等等,可实际上,使用却有了变形。比如变成“奖金”,鼓励影院完成某些国产影片的票房任务———为拿到这笔奖金,影院不得不从其他影片那里“偷票房”。如果让记者们放手挖下去,也许还有更多好玩的事情被挖出来呢。

  正像学者所言,“和老百姓切身相关的政府性基金,应该积极主动地披露自己的使用情况,做到全民监督,才能减少浪费和不正当的使用”。这话听得我心里一热,不过,就是不积极不主动,如果媒体调查,有关部门监管,能给我们这些“被基金”的观众一个说得过去的交待,也算勉强可以了。这最低限度的信心,总该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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