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家庭服务业

“十二五”末,家庭服务业年营业额将达2500亿

2011-10-20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从此间召开的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经验交流会上获悉:到“十二五”期末,家庭服务业年营业额将达到2500亿元,力争向3000亿元迈进,到2020年将达到3200亿元。

  从此间召开的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经验交流会上获悉:到“十二五”期末,家庭服务业年营业额将达到2500亿元,力争向3000亿元迈进,到2020年将达到3200亿元。

  同时,到“十二五”末,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比2010年年均提高6个百分点以上,达到2000万人,到2020年接近3000万人。

  据介绍,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对增加就业尤其是农民工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按我国城镇化率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及平均11%到12%的家庭有服务需求的比例推算,未来10年内家庭服务业可以提供900万至1200万个就业岗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志明介绍,当前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同时,201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000美元,根据国际经验,未来5年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等传统家庭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面向民生的新型服务项目也将快速增长。加上政府的大力推动和支持,都为家庭服务业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

  杨志明指出,我国家庭服务业发展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家庭服务业供给能力严重不足,发展长期滞后,服务人才不足,标准化水平低,不能满足消费结构升级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从业机构规模普遍偏小,全国家庭服务企业平均营业额仅为50多万元,超过五成企业的年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下;地区发展不平衡,居民生活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集中了全国四成以上的家庭服务企业,各地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据悉,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将发展家庭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纳入中央和地方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资金扶持范围;

  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完善价格政策,使养老服务机构与居民家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同价。以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和病患陪护员等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人员培训。

  此外,我国将在全国300个以上地级城市建立起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初步形成比较便利、规范的家庭服务网络。

  据了解,目前各地正积极推进家庭服务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湖北省、吉林省分别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家庭服务特服短号码和呼叫中心,建立了省级统一的行业监管制度,提供全方位服务,形成了便利的服务网络。

  同时,此次会议还确定了首批全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根据规划,我国将在全国培育10个左右的知名家庭服务品牌,百强企业中形成一批有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千户企业中形成一批产值过千万元的中小型领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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