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现代服务业

增值税改革试点启动 现代服务业率先“减负”

2011-10-27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

  会议决定,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同时,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分析人士指出,这一改革将改变服务业因征收营业税带来税负过重和重复征收的问题,为企业减轻税负负担,也意味着以交通运输业为首的现代服务业有望进入全面减税时代。

  会议还明确,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

  事实上,“十二五”规划中就提出“将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调减营业税”,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年中时也透露了下一步税改的重点,就是启动增值税扩围。

  东海证券的报告认为,由于本轮增值税改革采取渐进型,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将率先受益于本轮增值税改革。然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影响并不仅仅局限于本次税改的行业,而是涉及税改行业的上下游行业。

  “就本次税改行业而言,首先,本轮税改的主要目的是减轻税负,因此,有利于服务业税负的减轻,有利于减少税收支出,从而有利于企业现金流。”上述报告指出。

  据了解,营业税的负担要高于增值税,因为增值税全国平均的负担是7%,但有固定资产进项扣除,所以实际全国负担水平是3%,但营业税基本税率是5%,再加上购进税,税负就更重。

  目前,第三产业普遍都在营业税征税范围内,包括交通、建筑安装、旅游、物流、金融等。其中,交通、建筑安装等行业与生产密切相关,有较大额固定资产进项,但因为不在增值税范围内,所以不能进行固定资产进项抵扣,而改革试点的目的就在于让相关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

  名词解释

  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营业税

  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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