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团购网站 退出团购市场

团购网站蒸发后的残局

2011-11-02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截至2011年9月底,全国范围内超过1000家团购网站在激烈的竞争中关闭、退出团购市场,占所有运营团购网站总数量的18%。

  经历一年的野蛮生长后,团购网站如今面临洗牌危机。一些网站退场之际直接关门跑路,并不考虑后续的服务衔接与处理,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损失谁来承担,监管如何规范,是后团购时代一个需要关注的焦点。

  从年初到现在,团购行业频爆新闻:4月,开心团购因业务问题裁员;7月,窝窝团卷入沸沸扬扬的“非法裁员门”事件,初曝裁员人数达100余人;8月,由美国最大团购网站Groupon与腾讯合资的高朋网,整体裁撤秦皇岛、烟台、南宁等13个地方分站……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最新研究数据,截至2011年9月底,全国范围内超过1000家团购网站在激烈的竞争中关闭、退出团购市场,占所有运营团购网站总数量的18%。

  种种迹象表明,团购行业的洗牌已到。

  经历过一番野蛮生长之后,团购网站可能面对的是整个行业的寒冬。

  与此同时,各种中小型网站卷款逃跑事件,时刻在提醒着消费者提防团购网站“蒸发”的隐患。

  网站跑路,投诉无门

  广州番禺的杨女士兴致勃勃地到网上团购了一把体重秤,看到其价格比实体店便宜20多元,她有点儿得意。可没几天她就蔫了,钱打过去后,就再也没有回音。

  气上心头的她直接致电“12315”投诉,工作人员称此网站没在工商部门备案,并建议她报警。到派出所一阵折腾后,也就只能不了了之了。

  “这些网站都没在工商部门备案,根本找不到。为几十元钱的东西报警,估计都没人管。自认倒霉吧!”杨女士无奈地说道。

  然而,这种无奈并不只杨女士一人遇到。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的统计,平均每天收到20多宗投诉,其中,团购类投诉占所有消费者投诉的30%左右,类似“人去财空”的团购网站投诉案件在这段时间逐渐增多。

  而“人去财空”的背后,则是整个行业洗牌的大背景。

  2010年以来,团购行业迅猛发展。团购网站与参与团购产业的企业一夜间遍地开花,而开办一个团购网站的门槛只需要注册一个域名,交上几十元、上百元不等的年费,就可以“开张大吉”了。很多团购网站甚至都没有在工商、工信部门注册,自然谈不上营业资质和实名审批的程序了。

  从收集的投诉材料可看出,目前市场中团购网站很多资质和实力良莠不齐,被投诉的团购网大多不具备相关的经营资格,有的网站留下的办公电话、投诉电话和销售电话都是同一个手机号码。一旦出现问题,人与网站就遁形于无踪。

  混乱的现实

  “由于团购网站与消费者的联系并不是面对面的交易,一旦网站倒闭,必然出现消费者无法联系网站和商家。”北京正望咨询公司副总裁、高级分析师周洪美这样解释。他指出,由于团购网站一般不存在经营实体,侵权行为发生后很难找到相关责任人追责。

  众所周知,与货到付款的电子商务相比,团购网站多属于预付款式的消费模式,且尚无对应的监管部门和第三方支付担保,这无疑给消费者带来潜在的风险。

  周洪美就此指出,与一般的消费行为相比,团购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是延时性,消费者在团购网站购买相应的服务后一般不会即时消费,有一段时间的延后;二是中介性,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并不是直接发生在团购网站上,而是在第三方的商家进行消费。这两方面都会导致消费者在信息掌握方面的缺失,使得消费者侵权行为会更多。

  “中国诚信网络团购联盟”秘书长助理、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吴雪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许多团购网站没有向工商部门备案,甚至连ICP(网络运营商)备案都没有。这导致工商部门对其监管难度加大,消费者的购物行为也缺乏保障。

  广州市工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说,合法经营需具备相关资质,除了要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等企业经营必备手续外,还应办理ICP备案、工商经营性网站备案等手续。而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往往出现在只有几个人、十几个人的中小型团购网站。

  “他们没有资金拿到相应的许可证,消费者在支付后很有可能面临人去财空的情况。”周洪美说。

  给消费者提个醒

  “目前只能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处理相关事件,但新的消费模式下追责难度较大,需要建立相应的事前保障机制或预警机制来保障消费者利益,这需要政府和行业从业者的共同努力。”周洪美建议:

  就在当前监管不足的前提下,业内人士则对热衷团购的消费者给出三点建议。

  一是在下单前,通过导航站论坛等途径与其他人交流询问,了解是否有投诉纠纷发生。

  二是尽快消费,不要等待有效期末尾,避免夜长梦多。

  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在选择团购时不能只盯住优惠价格,应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团购网站。

  如何甄别这种不规范的团购网站,58团购的相关负责人给出了他们的说法:“消费者最好从团购品牌、网站规模、第三方评价等方面来选择消费,另外,有平台做支撑的团购网站发展也会更加有保证。”

  今年4月开始,国家工商总局已在广州、杭州、北京三地开展调研,还曾联合窝窝团、美团网、满座网、糯米网、24券、大众点评团、拉手网、聚齐网、聚划算、聚美优品等百余家企业发起成立“中国诚信网络团购联盟”。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吴雪飞认为,要解决团购维权难问题,需多方努力。引入第三方的机构对团购网站进行监督和引导,做好企业与消费者沟通的桥梁,十分必要。“中国诚信网络团购联盟”的角色担当很重要,在为团购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引导其树立诚信标杆。

  监管势在必行

  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许洪度、周志海,曾对互联网团购业务进行过专题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他们认为,必须逐步实现团购网站监管关口的前移。工商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工作的主动性,逐步建立团购网站的登记备案制度。对有条件的、规模较大的团购网站鼓励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对条件不成熟的网站引导进行工商网上备案。建立数据库,要求团购网站提供网购项目的合作协议、商家等材料,让广大网民心中有数。

  他们建议,作为管理部门,工商局应当积极指导团购网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在团购消费过程中,团购网站经营者既是工商机关的监管对象,也是众多合作商户的管理者。工商机关应当依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指导团购网站加强内部管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如建立主体资格核审制度,对申请通过团购网站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档案并定期更新;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对通过团购网站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建立交易安全保障与数据备份制度,及时审查、记录和保存相关交易信息及其发布时间等。

  对团购网站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也是工商部门必须着手要做的事。工商机关可根据团购网站的日常经营状况、经营规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并将团购网站的信用信息进行公示,为消费者提供参考,帮助消费者规避消费风险。

  “工商机关还可采取约谈等方式,加强对团购网站经营者的行政指导。如通过定期召开团购网站负责人例会,点评消费投诉热点,反馈相关投诉的解决情况,通报行业典型案例,引导经营者自觉抵制网络欺诈行为,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许洪度、周志海表示。

  此外,工商机关应当定期公布团购网站监管信息,公布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团购网站名单,提醒消费者通过团购网站进行消费时仔细查看网站相关信息,认真阅读团购协议,尽量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团购网站,以免落入消费陷阱。

  令消费者欣慰的是,国家工商总局正计划出台政策对网络团购行业进行监管,目前已进展到政策调研收尾阶段。

  从政策调研收尾到对团购网站的监管法规出台,尚需时日,这段时间存在的行业监管真空,却格外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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