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网络购物条例 网购

网络购物条例的起草很难促进网购发展

2011-12-17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消息称,商务部表示目前正在起草网络购物条例并将力争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

  消息称,商务部表示目前正在起草网络购物条例并将力争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

  立法有时候就好象是医生开药方,首先要对病体检查确诊。没有对身体状况进行认真的检查,没有找准症状原因,立法就是庸医乱开方。目前影响我国网络购物市场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哪些,真的是立法不足所引起的吗?

  根据各方面机构、媒体、专家长期以来对网购市场的观察和研究,目前我国网络购物领域影响发展的主要是2方面的因素:诚信与安全。具体的主要体现在:

  1、商品图片描述与真实不符;

  2、物流企业的不规范操作;

  3、售后服务没有保障;

  4、网络平台经营者的管理失当。

  而隐藏在这些问题背后的,都是执法及日常监督的缺失或不力,而非立法不足。尤其是在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中,主要监管部门一直处于被动的状态。除了热衷于打击大案或运动式执法以外,日常监管几乎是无力的。在此背景之下,才会出现消费者基于成本考虑放弃维权,也因为这样,网络企业和物流企业也缺少了监管压力下的自我规范和进步。

  时有人以网络之虚拟及执法成本为执法机关开脱,说是网上难以确定违法主体,跨地域追究成本太大,网购数量众多无法一一顾及。这都是未细思考的言论。从网络安全管理机构查处违法主体的速度来看,确定违法主体早已经不是太大的技术问题;从跨省追捕“诽谤”官员的人员的情况来看,跨地域执法要看驱动力而非成本;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责任法以及网络管理的相关规定来看,只要把监管重点放在经营者及经营平台上就可有效预防和解决大部分的消费者侵权事项,根本无需对最终经营者一一追究。

  或许我的研究和观察远不及相关部门的研究,但是希望在动手立法前先把问题症结找准,希望不要用立法来掩盖执法不力的状况,否则再多的立法都只能是纸面的,唯一可能有效的也许只是对网络购物设制准入,也就是给网络购物上套。太多的经验可以让我们知道,仅仅上套只能限制发展,不可能促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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