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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视传媒、数码媒体“牵手”路线图

2012-02-07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在戈壁投资办公室里,一张拍摄日期为2009年10月16日的照片中,曹嘉泰和李利民笑容满面,握手对着镜头。

  在戈壁投资办公室里,一张拍摄日期为2009年10月16日的照片中,曹嘉泰和李利民笑容满面,握手对着镜头。

  一年后,双方互相翻脸,公堂相见。华视诉DMG前高管称,涉嫌虚假包装财务报表;DMG诉华视称,不按时支付并购款。

  李利民是华视传媒CEO,曹嘉泰是前DMG公司CEO,两幅画面见证了双方关系的变迁。

  缘于“战略合作”和“协同作用”,双方从“对手”到“牵手”;缘于“财务造假”和“欠款不还”之说,双方对簿公堂。

  法院判决称,起诉理由不成立,华视表示,将继续上诉。

  双方业务领域重合

  2005年,华视传媒成立,主营业务是地铁、公交等领域户外电子屏广告,发展速度较快,2007年12月,成功登陆美国纳斯达克。

  李利民是华视传媒领军人物,颇具传奇色彩。多年前,他自主创立深圳香榭丽控股集团,以地产为龙头,并延伸至多个行业。

  相对来说,DMG公司成立较早,依靠技术起家,专注于地铁领域,首先研制出全国首个乘客信息系统(PIS),2003年,转型为媒体公司,在上海地铁1号、2号线安装电子显示屏,发布乘车信息和广告等内容。

  DMG的发展,和戈壁投资密切相关。2004年,戈壁投资注资140万美元,随后几年,不断追加资本,还为DMG引入其他投资者。DMG共获得四轮约7000万美元投资。

  2007年,戈壁资本合伙人曹嘉泰担任DMG的CEO。两相比较,DMG发展较慢。曹嘉泰指出,国内地铁建设2003年起才进入发展高峰期。地铁线路建设较“慢”,限制了DMG的发展速度。

  2009年,华视传媒占据了全国18个一二线城市的公交电视资源,拥有13万个终端。也在近两年签下北京、广州、深圳等地的地铁广告代理权。

  但是在地铁电视细分领域,DMG则是市场领先者。被收购前,在全国九个主要城市,DMG获得30条地铁线路电子媒体运营权。

  截止到2009年,华视传媒独家运营北京八条地铁中的5条,广州的4条地铁线和深圳地铁站台显示屏广告。

  前DMG副总裁说,2009年,在北京,DMG拥有北京地铁客流量最大的1号线、2号线和4号线,而华视传媒拥有5号线、8号线1期、10号线1期、13号线和八通线。

  华视传媒一统地铁江湖

  在戈壁投资办公室内,本文开始提到的曹嘉泰和李利民握手的照片定格了双方由“对手”到“牵手”的瞬间。消息公布后,华视传媒股价当天大涨20%,报10.48美元。

  众所周知,地铁建设较快的城市是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对于户外媒体公司来说,获得这些城市的独家广告代理权尤为重要。

  2008年年底,上海地铁电视有限公司将上海所有地铁线路打包,包括1—13号线站台及车厢未来5年的广告运行权,并对此进行招标。

  凭借高达8亿元人民币价格,DMG和上海地铁签约,在未来5年内,独家运营打包销售的所有上海地铁电视广告。据悉,这个价格和华视传媒出价相比,高出2亿元。

  竞争双方激烈争夺地铁广告代理权,无疑会抬高资源价格。依据多方表述来看,“战略整合”和“协同作用”成为收购的关键词。

  2009年6月,陈廉义担任华视传媒CFO,牵头双方并购案。仅仅四个月后,当年10月15日,以1.6亿美元的价格,双方达成收购协议。付款方式是分三次付清,用现金和股票支付。

  第一步,完成交易后,华视传媒付给DMG共计1亿美元,包括4000万美元现金,6000万美元股票;另外6000万美元平均分成两笔支付,于交易第一年和第二年周年纪念时支付。

  当天,双方庆祝酒会在上海香格里拉酒店举行。李利民表示,收购DMG后,覆盖的城市和人群皆会大增,足以带来协同作用。双方的客户重合度达到90%,收购后对客户有好处。

  据悉,此次并购后,华视传媒的新联播网将覆盖全国30余个城市,拥有100%地铁资源,并首次进入香港市场,占据移动电视终端总量的70%以上。

  局面似乎皆大欢喜,戈壁资本实现成功退出;华视传媒收购了地铁领域最大的竞争对手,几乎占据国内已有的全部地铁资源,一统地铁江湖。

  从“握手言和”到“对簿公堂”

  然而,仅仅一年时间,双方就产生纠纷,对簿公堂。华视传媒起诉前DMG股东称,涉嫌财务造假;前DMG股东起诉华视称,欠账不还。

  2010年12月29日,并购协议即将满一年的时候,华视向纽约法院提起诉讼。

  华视传媒称,双方并购谈判时,前DMG股东出具的未经审计的财务管理报告,和并购协议正式完成前第三方机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不同,据此,DMG前股东涉嫌虚假包装财务报表,使得华视高价购买。

  前DMG股东亦不甘示弱,向纽约法院提起诉讼称,华视传媒没有按照合同如期按时支付到期的3000万美元并购款。据此,纽约法院将两个诉讼合并受理。

  关于华视传媒诉DMG案件,2011年11月3日,美国纽约州法院给出一审判决结果,华视诉讼理由不成立,驳回诉讼请求。对此,华视表示,将继续上诉。

  同时,受理DMG前股东的诉讼请求,并批准对华视传媒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资产扣押令。

  双方的矛盾和冲突,从一封公开信中,可见一斑。

  2011年11月15日,戈壁资本等两大股东发布公开信称,连续15个月内,华视传媒没有CFO,股价从高点的22.38美元跌至低点的1.52美元。李利民带来错误发展方向,建议董事会撤销其职位。

  信件发布第二天,华视传媒给出回应称,董事会正式决议,对李利民投信任票,支持其担任董事长及CEO。目前,戈壁投资和橡树投资合计占华视传媒7.5%的股份,两家机构均未进入华视传媒董事会。

  由于华视传媒拒绝支付2011年11月第二笔到期的3000万美元收购款,DMG前股东向纽约法院申请了快速审判程序,要求追加3000万美元的资产扣押。

  2011年12月15日,纽约法院再次开庭审判,DMG前股东相关人员说,已经收到招商银行和大摩针对法院扣押令的回应,他们表示,已经通知到国内机构,所以,至少,华视不能从这两家银行借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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