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影视产业

产业政策持续给力 文化传媒风景独好

2012-03-26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中国电影产业链利益分配以影院票房收入为主,发行方和院线高度集中,相关部门正抓紧进行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工作。

  自“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将文化产业发展列为支柱性产业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举措: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出台《新闻出版业“十二五”规划》;2012年年初出台《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月,文化部发布《“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

  当前国家扩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国开行2000亿融资支持文化产业,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总规模超过1330亿元,“十二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增长预计将超过20%。另外,《文化产业振兴法》将在“十二五”期间出台,有望规范文化产业发展秩序,促进广播影视、动漫、新媒体、出版发行、文化演艺等重点文化行业快速发展。

  文化产业正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过去五年保持20%以上增长。当前文化产业已成为各路资本争相追捧的对象,2011年中国文化产业投融资总规模已达39.78亿元,占过去6年总规模的61%,除此之外,上市公司也成为文化产业投资的新力量。目前我国文化消费需求远没有得到释放,与同等生产力水平国家相比,我国人均文化消费支出相对较低。

  中国电影产业链利益分配以影院票房收入为主,发行方和院线高度集中,相关部门正抓紧进行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工作。2011年全国电影票房达到131.15亿元,较2010年增长28.93%,其中国产影片票房占全年票房总额的53.61%。电影行业中以广告为代表的新兴盈利模式高速增长,将作为重要补充为企业贡献更多业绩。

  电视剧产业中,制播分离和放松政策促进国内制作机构快速发展。各级电视台为电视剧最大购买者,占交易总额90%左右,随着优势电视剧播出平台进一步集中,卫视竞争的加剧和对精品剧的争夺,未来电视剧版权价格将持续上涨。电视剧是电视广告竞争的重要方式,国内电视台在电视剧领域采购负担并不高,如湖南卫视2011年购剧预算仅占广告收入10%,尚有巨大的采购投入空间。

  2011年中国网民数量突破5亿,互联网应用习惯出现显著变化,包括新型即时通信、等在内的新兴互联网应用迅速扩散,电子商务类应用稳步发展。随着国家对网络版权保护的重视和一系列相关保护正版政策措施的出台,网络广告收入将继续保持高增长,超过报纸广告收入,逐渐接近电视广告市场规模。

  “三网融合”产业链跨广电、电信、互联网,“三网融合”的发展,形成互联网电视、IPTV、网络电视、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等多种新型电视方式,这些方式既为广电有线网络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也带来了挑战,兼并重组渐成行业关注热点。

  数字出版是出版业与高新技术相结合产生的新兴出版业态,其主要特征为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我国新闻出版产业2011年总产出超过1.5万亿元,目前已累计建成各类国家级产业基地27个。新闻出版“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数字出版总产值力争达到新闻出版产业总产值25%,形成20家左右数字出版骨干企业,到2020年,传统出版单位基本完成数字化转型,其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运营份额在总份额中占有明显优势。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