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腾讯 抄袭

腾讯难摘抄袭帽!大战网易升级或吃官司

2012-04-17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腾讯成了全行业公敌,抄袭现象广为诟病。

  腾讯成了全行业公敌,抄袭现象广为诟病。不久前,企业即时通讯公司imo还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指责腾讯企业QQ抄袭。此外,酷狗、盛大、UC等也都曾指责腾讯抄袭。而今,网易也跳出来称新闻客户端被腾讯抄袭,指责其“流氓行径”,要求腾讯下架该应用。

  4月12日,网易发布声明称,腾讯新闻iPhone客户端2.0版本在产品整体布局、跟帖页面、图片浏览页面的设计上,直接抄袭了网易新闻客户端的相关功能和设计,并要求腾讯下架这一应用软件。而就在当天,腾讯随后发出一份的“说明”全文近700字,指出腾讯新闻客户端2.0版本基于交互设计、内容框架等“进行了大量的创新”,侧面回应未抄袭网易。

  IT商业新闻网了解到,关于指责腾讯抄袭的事件已经泛滥,业内人士和网友都见怪不怪,并且有些反感,有些疲劳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姜奇平说,这种小打小闹的事没什么可说的,目前基本可以判定,就是俩公司互相炒作。毕竟,除了要求下架这一应用软件,网易并未对腾讯提出索赔等要求。如果不见腾讯"按要求"下架客户端,网易还能起诉不成?

  而4月13日下午,网易公司公关部总经理刘有才说,如果腾讯不下架客户端,将要采取法律手段。

  易观国际分析师李艳艳指出,新闻客户端行业现在正处于圈用户,扩大市场的阶段,目前都是免费的。新闻客户端的产品设计非常重要,能够加强阅读体验,如果设计一样了,就会拉低二者的差距,不利于用户积累。正是基于此,网易非常反感腾讯的“雷同”。

  网易方面指出,腾讯新闻客户端整体布局与网易新闻客户端没有差别,连栏目设计也惊人的一致。其中包括标题配图4:3的比例、标题右下显示评论数,都是腾讯新闻客户端之前版本没有的布局设计;其次腾讯新闻客户端的“加载”按钮设计与网易新闻客户端雷同,只是更换按钮样式,文案加了“点击”两字。腾讯新闻客户端的“评论”页面设计与网易新闻客户端“跟贴”页面雷同,包括跟贴样式、更多跟贴在手机客户端的隐藏策略,腾讯新闻客户端评论的交互设计与网易新闻客户端跟贴的交互设计雷同,只是去掉了“分享”按键。

  刘有才表示,“网易在新闻客户端从人力、物力方面都付出了一定的成本,并且一个团队负责研发。而腾讯就偷了我们的创意,这简直是流氓行为。从知识产权保护角度来讲,腾讯不应该这么做。”

  而腾讯发布的《关于腾讯新闻客户端2.0版的上线说明》表示,今年4月11日腾讯对新闻客户端进行了升级,由1.2版升级到2.0版。腾讯新闻客户端 2.0版本基于交互设计、内容框架等“进行了大量的创新”,2.0版本延用了1.2版很多有良好用户基础的产品功能和交互设计,也采用了苹果公司推荐的大量原生交互规则,从便携化和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在新、旧结合的基础之上,在百花齐放、各自探索的新闻客户端领域,为用户寻求最好的移动新闻体验。《说明》中并未提及这一软件设计是否存在抄袭行为。

  刘有才说,细心的人都能发现,腾讯的《说明》是在偷换概念,他们只说明了自己的产品从1.2版升级到2.0版,这就是所谓的“大量创新”,指的是他们自身的创新,但是他们并没有直接回应抄袭,并没有指出最初的2.0比1.2 的这些创新从哪里来的。我可以肯定地说,他们是抄来的。我们认为腾讯的这种态度非常无耻,这是对所有用户、对全国人民撒谎!

  刘有才气愤地说道:“腾讯现在扑到一个跟他们等量级的大公司头上,让我们很气愤,腾讯这样做是不知廉耻;腾讯的抄袭行为不仅是对网易,对整个行业造成伤害;我们认为做企业应该坚守互相尊重的原则,应该要有底线。”

  随后连线腾讯的副总裁,对方说不清楚该事件,正在开会,不方便接受。

  网易公司公关部总经理刘有才在4月13日晚间的中国之声节目中指出,腾讯公司的回应非常的无耻,他不能够正视自己公司存在的问题,不能够对自己一些不合法、不道德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甚至连一个正确的认识态度都没有,同时我们也会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网易公司的权益。

  至此,腾讯才开始正面回应,4月14日凌晨,腾讯新闻客户端开发团队指出,腾讯新闻客户端最初版本,上线比网易新闻客户端早3个多月;指出“苹果手机界面已经标准化,国内外各种新闻客户端,均使用通用交互模式”,并称“内容是腾讯新闻的重点,我们无意跟随哪家同行,我们会努力开发更多特色功能,不断提升用户体验”。

  而网易依旧不依不饶,并于14日晚间在其官方网站再度指责腾讯抄袭其新闻客户端,并称人人都是腾讯产品经理,此外网易应用中心还推出腾讯抄袭的应用专题,列举出iOS及Android系统上被腾讯“抄袭”过的应用。双方交火再度升级。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指出,网易的架势,很有可能起诉腾讯。网易起诉腾讯,也有法律依据,就是著作权法,只是操作上有些难度。网易首先要证明自己的软件界面设计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而作为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这个是前提,只有证明这一点才能判定腾讯侵权;而法律上要证明其界面有独创性和腾讯侵权有一定困难。这里还涉及到一些主管判断、自由裁量的因素,所以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赵占领认为,首先,移动客户端界面不同于网页界面,考虑到用户体验,框架一般比较简洁、栏目比较少,可选择性小。其次,新闻客户端一般都有要闻、财经、娱乐等栏目。再者,两者界面主色调不同。

  一直以来,腾讯屡遭“抄袭门”,腾讯很聪明,做东西一般都不会超过法律的红线边缘。腾讯被业界戏称“总是在抄袭,而从未被超越”。而腾讯不认为自己是抄袭,总是美其名曰“微创新”。分析称,且不论腾讯是否抄袭了网易,至少这一事件折射出了中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到现阶段一个普遍问题同质化严重,创新力不足。而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公司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杀出重围,需要摈弃山寨,需要真正的创新。

  赵占领指出,腾讯的愿景是成为最受尊敬的互联网企业,要实现这一愿景,需要摘掉抄袭和垄断的帽子。但就目前来看,短期内是摘不掉了。

  而小米公司创始人兼CEO雷军近期有一段言论广为流传,他说,伟大的产品是永远不会抄袭别人,如果别人说你抄袭只能说明你做的不够好。就像乔布斯的“苹果”,把产品的任何一部分都做到极致入微,极致的好,就会走到行业的前面。

  眼下不清楚腾讯和网易之战能走到哪一步。赵占领说,其实这种案件不管输赢,对腾讯的声誉都有很大负面影响,毕竟腾讯也一直被指责在走抄袭路线;当然,也不排除,网易确实也有可能在推广它的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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