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壹传媒 转让 台湾业务

壹传媒台湾业务又现第4买家

2012-11-28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在台湾舆论的一片抗议声中,壹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壹传媒”)台湾业务的签约转让,在“艰难”中推进。

  在台湾舆论的一片抗议声中,壹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壹传媒”)台湾业务的签约转让,在“艰难”中推进。

  据台湾“中央社”最新了解称,台湾壹传媒交易案预定27日签约,但根据买方消息来源表示,双方签约代表因部分细节还在协商,截至昨日下午6时止,尚未完成签约。台湾壹电视最新了解则指,台湾大汉建设为第四方买家,也就是台湾龙岩股份有限公司,系台湾首家以殡葬为主业的上市公司。

  此前,台湾壹传媒买方团队有三大主要股东,包括台塑集团总裁王文渊、台湾“中国信托慈善基金会”(下称“信托基金”)董事长辜仲谅、旺旺中时集团(下称“旺旺中时”)总裁蔡衍明的委托律师团昨日上午赶赴澳门,准备与香港壹传媒方面签约。据了解,选在澳门是因有租税优惠。

  据了解,对于该交易案,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定于29日举行通案性的公听会,就媒体并购、市场占有率认定等问题进行讨论。

  三买家股权占比被打乱

  壹传媒曾于10月17日发布公告,表明以175亿元新台币(约合46.41亿港元)的价格,将其在台湾地区的印刷、电视业务及资产出售给以辜仲谅为首的联合买家(详见早报10月18日A36版《壹传媒46亿港元卖掉台湾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11月27日这一签约时间已被推迟10天,其中的原因是股权分配。据台湾联合报本月中旬的了解,在交易中,信托基金、台塑集团以及旺旺中时集团方面曾商议决定,三方股权比为34%、34%与32%。

  这一计划被主管金融机构的台湾“金管会”等单位以“产金分离”原则为由打乱,“金管会”要求信托基金方面持股不能超过20%。“金管会”认为,产业与金融的结合,会产生“过度集中的经济力量”,金融业者在经营产业时,可能会因为产业的波动而影响到“金融本业”的稳定度。

  “金管会”称,基于金融机构不得经营媒体的原则,要求辜仲谅不能控制、经营及主导壹传媒,也不能当壹传媒的代表人,为该交易案投下变数。辜仲谅家族拥有台湾中信金控,金融版图遍及银行、保险、证券等。

  这一变数不仅使签约日推迟,而且使多出的14%股权的分配问题成为棘手问题。有台湾媒体曾称将会有第四方买家介入,并有消息指出,这第四方买家为鸿海集团董事长郭台铭,但鸿海集团并未证实这项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联合买家中,旺旺中时的出现刺激着台湾舆论的神经。

  蔡衍明掌管下的旺旺中时是台湾传媒市场的巨无霸。根据财新传媒的数据,在年中未完成对台湾第二大有线电视系统中嘉集团的收购前,旺旺中时在台湾有线电视市场控制包含中天新闻台在内的11个频道,市场占有率约24%;其同时拥有台湾三家无线电视频道之一——中视及次频道,占该市场的19%;报业市场方面,旺旺中时拥有台湾四大报之一的《中国时报》,以及《工商时报》、《旺报》,约占报业市场7%;另外,其在网络市场占比9%,杂志市场占比3.56%。

  反垄断团体和工会抗议

  因此,壹传媒的易主,让不少人担忧台湾出现言论失衡的问题。

  据台湾媒体了解,26日、27日,“反媒体巨兽青年联盟”等反垄断团体连续在台湾当局相关部门、《苹果日报》大楼通宵示威,要求正视媒体垄断的问题,并采取措施,示威者一度与警方发生冲突。而壹传媒在台业务——苹果日报、壹周刊、壹电视和爽报的四大工会,也发表联合声明,要求重签劳工契约,强调要捍卫新闻自主,更指该交易案不透明,要求壹传媒雇主、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道歉。

  面对舆论压力,台湾当局作出了“观望”的回应。据台湾“中央社”昨日的了解,台湾“行政院长”陈冲称,签约后才知道当事人是谁,“公平交易委员会”才可以启动职权,做调查及审查机制,基本上尊重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会依法做审查。

  不过,对于此次业务的转让是否会形成新闻垄断,台湾岛内也出现了不同声音。

  台湾经济日报近期刊登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李淳的文章称,由于壹传媒在台业务有三块:报纸、电视与杂志。所以,要研判该交易案到底是否违反“公平法”甚至垄断问题时,必须分别看到旺旺中时对不同业务的控制程度,而从这三个不同市场讨论。

  李淳同时认为,这桩交易也会带来媒体的整合,其中必然有一定的好处,权衡这些好处也很重要。 另外,26日,香港苹果日报刊登资深媒体人蔡东豪的专栏文章称,黎智英在短期内都会有出售香港苹果的可能,原因在于其本人年龄已偏大且不希望家族成员来接手传媒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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