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西游 票房

业界呼吁影片投资及收益应披露

2013-03-01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18日,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7日24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8天,票房成绩已超过6.4亿元。当日,公司股价大涨8.58%。

  18日,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7日24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8天,票房成绩已超过6.4亿元。当日,公司股价大涨8.58%。

  自2月1日以来,因该片的预热和上映,华谊兄弟股价在7个交易日里从15.96元/股升至20.63元/股,累计上涨近30%。然而,对于该片的投资金额及收益分成,公司始终含糊其词。

  梳理发现,2012年华谊兄弟出品的多部影片除了票房外,也没有影片投资及收益情况的披露。业内人士指出,一部大制作影片的票房对影视类公司的业绩较大,建议公司对单部影片的投资以及投资收益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以便投资者了解电影投资的基本情况,懂得规避风险。

  票房超预期收益仍成谜

  周星驰新作《西游降魔篇》(以下简称《西游》)在春节期间击败诸多同档期影片,票房一枝独秀。18日,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2月17日24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8天,票房成绩已超过6.4亿元。

  国泰君安研究报告称,同期竞争影片低于预期,《西游》有望冲击华语票房冠军。对比数据显示:影片《泰囧》上映8天累计大陆票房4.6亿元,最终大陆票房12.6亿元,累计上映50天。

  根据《西游》前8日票房,国泰君安将其总票房预测从6亿元上调至13亿元,上调幅度117%;目标价从22元上调至25元,维持增持评级;华谊兄弟一季报的市场预期从增速50%向100%甚至200%推进。

  然而,对于《西游》的票房分账比例,至今仍未明晰。在市场一片质疑声中,华谊兄弟曾在2月7日公告称,公司为该影片在大陆地区的出品方、投资方和发行方。除了收取该影片之大陆地区发行毛收益12%的发行代理费外,还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发行的大部分分成收益的权利。

  但“大部分”究竟是多少,仍然尚未清晰。公告中只笼统地提到“根据该影片在大陆地区的发行情况,其他投资方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有分析师表示,从该句话直接推理可知,公司可以获取该片净收益70%-90%的分成收益。

  他分析,仅就发行代理费判断,华谊兄弟的收益会比较有限,6亿元票房产生的2.4亿元发行毛收益中,仅产生3000万元左右发行代理费,而公司的发行投入在3000万元左右。就算票房超过10亿元,发行代理费也不高。若以该片净收益70%-90%计算,华谊兄弟一季度业绩就因该片的高票房而大幅增加。

  单部影片投资及收益从未披露

  华谊兄弟对《西游》的投资及收益分成,目前公众无从知晓。但在影片票房不断走高以及券商集体唱多的情况下,公司股价也节节高升。盲目追涨的风险不言而喻。

  但对于影视公司来说,单部影片的投资额及收益分成是否应该披露,业绩尚无定论。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中也无明确说明。

  今年1月初,深交所对外发布了“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专门对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与细化。指引规定,当统计的累计票房收入首次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披露,披露内容包括电影的上映时间、累计票房统计收入及统计区间、对公司的影响情况、票房收入与实际可确认营业收入存在差异的风险提示。

  单部影片的投资额及收益分成是否披露,指引中也没有具体提到。而影视公司对这类信息总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透露。查阅华谊兄弟2012年投资的多部电影披露情况发现,每部影片的投资额及收益分成在年报、季报中都找不到相关文字说明,只有笼统的电影业务财务数据。

  有电影投资人士指出,投资者对电影公司如何投资电影及营收情况知之甚少,基本印象就是票房无法预测,业绩波动大,不好判断投资价值。一部大制作影片的票房对影视类公司的业绩较大,建议公司对单部影片的投资以及投资收益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以便投资者了解电影投资的基本情况,懂得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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