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佛山禅城区 电商产业

佛山禅城区每年2亿发展电商产业

2013-04-26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禅城区出台《佛山市禅城区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将安排不少于2亿元用于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补贴、贴息、奖励等3类资助方式,对引进优势电商企业、促进现有电商企业发展壮大等方面进行扶持。

   为促进禅城区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打造电子商务产业支撑载体,禅城区出台《佛山市禅城区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将安排不少于2亿元用于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补贴、贴息、奖励等3类资助方式,对引进优势电商企业、促进现有电商企业发展壮大等方面进行扶持。

  新迁入企业年纳税百万以上最高或奖百万元
 
  根据“办法”,对于新设立或新迁入禅城区的电商企业,自完成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年度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由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按实际到位的注册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此外新迁入企业还可享受一次性房屋补助资金,标准为500元/平方米;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给予10元/月/平方米的补贴。以上补助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单个企业享受补助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此外,入驻经认定的电子商务产业载体的电商企业,对每家进驻企业连续3年给予租金补贴,按实际租用面积给予15元/平方米的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享受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2万元。对入驻经认定的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前2年给予100%的场地租金补贴。对落户禅城发展的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则实行“一企一策”。
 
  而对于区内现有的电商企业,“办法”提出,电商交易且通过电子支付的年交易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及以上),经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分别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
 
  对于经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前一年度缴税总额在100万元及以上者,按地方财政贡献的30%予以支持,并以此为基数,此后每年纳税总额大于基数,按地方财政贡献的增长部分的70%予以支持。
 
  电商企业研发贷款可申请贴息
 
  “办法”专门列出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应用创新条款。电商企业因研发、生产和经营获得的区内金融机构的自用贷款,可向专项资金申请贷款贴息,贴息的范围是提出报销申请之日的前一年内获得的银行贷款。贴息金额以企业实际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为依据确定补贴,贴息率上限为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单个企业的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区支持电商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和双软企业认定,通过认定的企业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同时,鼓励区内自有品牌的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手段开拓业务。对在经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认可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商活动的企业,若网上交易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则按其实际发生的服务年费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引入电商高级人才有奖
 
  为了更好培育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今后,对经认定的电子商务产业载体入驻超过20家电商企业时,或给予载体的运营单位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用于提升载体的公共配套服务。对获得国家、省和市电子商务类园区(基地)称号的载体给予一次性分别为50万、20万、10万元的奖励。
 
  按照“办法”,专项资金中还将每年安排50万元电子商务创业扶持资金,扶持不超过10家经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认定的创业团队或初创型企业。而在禅城区举办具有国际性、全国性的电子商务主题活动,经审核后举办单位也将获得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及其它经认定的重点培育的电商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营运人才、核心技术人才等,每年按其上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此外,区内电商企业聘用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有五年以上电商行业经验的专业人才,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禅城区户口。企业高管子女在禅城中小学借读可优先办理借读手续,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享受禅城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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