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网络电视

奥运网络转播权:央视和搜狐的博弈

2008-06-30 中国文化投资网
 

    转播权:央视“一女多嫁”

    6月24日,搜狐正式发布与央视网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将全程报道奥运赛事,然而在此前的一周里,网络电视软件服务运营商PPS和悠视网也先后与央视网达成协议,获得了北京奥运赛事的互联网转播权。针对央视网这种大规模售让奥运赛事的互联网转播权的做法,不少网民颇有微词,而央视网方面则回应,此举是为了合理分配转播权益,避免出现一家独大的局面。

  尽管搜狐是最早与央视网签下合作协议,可是在对外宣传上,搜狐却明显落后于PPS、悠视网等以网络电视为主业的视频类网站。

  在6月17日,网络电视软件服务运营商PPS与央视网正式结成奥运视频直播合作伙伴关系的当天,其总裁徐伟峰丝毫不掩饰获得这一商机的激动,“一直有很多厂商在和央视网接触,对PPS来说,能成为首家奥运视频直播合作伙伴也说明了我们的实力”。

  然而,PPS与央视网的合作并不具备排他性,就在PPS与央视网签约当天,央视国际总经理汪文斌称,6月19日还会公布另一个合作的视频网站,而这个网站就是悠视网。汪文斌坦言,“其他的我们正陆续在谈,应该来说不着急,看看我们最后会有多少”。他介绍,只要具有保障版权的能力和经验的网站,都有可能与央视网合作直播2008奥运赛事,也不会介意是否该网站拿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尽管此前有媒体报道,如果将服务器、宽带及营销的成本算在内,PPS运营整个奥运直播前后投入至少要达到500万美元(约3500万元人民币)。徐伟峰也知道,PPS虽然获得的商业开发权,可以根据奥组委的相关规定以冠名权方式出售广告位,但是在奥运期间并不能盈利。

  但是以徐伟峰为代表的视频类网络媒体都认为“奥运会是一个机遇”。他解释,PPS之所以与央视网合作,除了满足网民的需求,更重要的是想借此提高品牌影响力。“做好赛事直播可以展示PPS的技术,也是对其商业运营乃至盈利模式进行考问。”

  搜狐与央视网的竞合

  2007年12月央视网“竞标”成为北京奥运会官方互联网、手机转播机构。该机构最大的好处是在大陆和港澳地区拥有奥运会的互联网转播权,并可以按照国际奥委会相关规定进行分授权。

  “为了传播效益和盈收效益的最大化,央视网奥运转播权的转让,分为商业性传播和公益性的传播两大类,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是否享有奥运赛事直播的版权,并对此进行商业开发。公益性传播过程中,版权保护都是央视网完成,对方只做链接不能做商业开发。”汪文斌介绍,这部分的合作伙伴因为数目太多,将不会公布。

  汪文斌指出,半年来央视在传播奥运会方面一直在做努力,在人力、物力方面投资达数亿元。以新媒体开创传播奥运的先端,仅靠任何一家单独媒体的实力是不够的,因此央视在国内积极选择有实力的新媒体作为合作伙伴。在转播权益方面,央视网方面则表示,目前已有许多具备转播权资格的互联网机构在与央视网接触,央视网将根据各媒体自身的特点区分转播权益,而不会出现一家独大的局面。

  作为互联网内容赞助商的搜狐,虽然可以派遣记者采访奥运赛事,但是所有内容只能在搜狐的自有平台播放,如果要获得2008北京奥运赛事活动的互联网转播授权则只能与央视网合作。

  尽管奥运赛事转播权需要合作,但是作为奥运赞助商的搜狐,不愿意将其与视频类互联网捆绑在一起,号称其与央视网的合作一定是最全面之一。

  “总计3800小时的奥运视频内容中有2500小时的奥运比赛视频,搜狐同央视网合作制作并独家播放。”张朝阳亮出“杀手锏”,2008北京奥运赛时,搜狐700人的报道团队,也会以图文、视频、博客、社区、论坛等形式,从赛前备战到赛时直播,全面覆盖全部中国体育代表团、运动队、奥运冠军资源,“这是其他任何网站都达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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