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新媒体

IOC15%的版权收入将来自新媒体

2008-08-15 中国文化投资网
 

    IOC官方曾公布过一组数字: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IOC所获得的转播收入仅1.0l亿美元;2000年悉尼奥运会时突破10亿美元;2004年举办的雅典奥运会更创下14.82亿美元的新高,这是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电视转播收入的5倍。时隔4年,这一纪录可能让2008年北京奥运会刷新,近日路透社报道称,IOC2005年到2008年间的总转播费可能达到25亿美元,业内人士预计其中的电视转播权售让费可达到17亿多美元。

    之所以奥运会电视转播权售让费能够快速激增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体育天生是优质的电视资源,能够极大地聚焦亿万观众的眼球,正是由于受众面广泛且数量巨大,为电视转播商带来了巨额的广告回报,使得电视转播商愿意花“血本”购买转播版权。国际奥委会高价售让电视转播权的策略不仅让电视观众享受了奥运视觉盛宴,也让以“天文数字”购买其版权的企业因搭上奥运顺风船后倍觉物超所值,赚了个盆满钵满。

    著名的市场调查机构AC尼尔森公司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结束后一天便发布了最新的收视数据,美国境内得到IOC授权的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录播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吸引了3420万名电视观众观看,不要小看这个数据,这是今年美国职业橄榄球超级大赛之后美国电视市场上收视率最高的电视事件性转播,甚至超过了奥斯卡颁奖和美国偶像的总决赛。而雅典奥运会开幕式的美国观众总人数为2540万,悉尼奥运会为2730万人。

    北京与美国东海岸有12小时时差,对于花费了8.94亿美元购得北京奥运会版权的NBC来讲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然而收视成绩让NBC异常兴奋,也让投放奥运会广告的那些美国广告主异常满意,开幕前两天NBC就宣布,北京奥运会电视广告的收入已达到11亿美元,北京奥运会又是一次既挣钱又挣取高收视率的奥运会。

    当然,国际奥委会在售让版权方面也在与时俱进,不仅限于电视、广播领域,奥运比赛的电视转播已经扩展到移动终端,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领域进行了进一步的开发。4年前,国际奥委会曾通过网络向少数几个国家和地区播放了雅典奥运会的内容,2006年通过网络向23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了都灵冬奥会的内容。日前,国际奥委会和Google旗下的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合作,建立IOC自己的视频频道,以提供各种比赛的视频片段和其他奥运会内容。该频道从8月6日起向没有购买北京奥运会独家播放权或网络版权的合计77个国家和地区提供服务。国际奥委会表示,这项服务采用了“地理位置封锁”技术,只有获授权地区的网络观众在访问YouTube时能享受到此服务。国际奥委会称,此举的部分目的是尽可能减少赛事的非法转播,以及让部分没有赛事直播地区的体育迷们看到更多的内容。

    据专家估计,IOC15%的版权收入将来自新媒体,目前,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以及2012年伦敦夏季奥运会在转播以及新媒体的版权收入方面已经比北京奥运会和都灵冬奥会增长了40%,国际奥委会预计这一数字最终会达到3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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