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新媒体

新媒体视频网站集体陷入版权危机

2008-08-19 中国文化投资网
 

    来自Alexa的数据也证明了网民并没想象中“疯狂”。数据显示,国内5大视频分享类网站在用户访问量和点击率方面并没得到奥运商机的多大帮助。这样的结果或许让视频网站的大佬们感到尴尬———投入巨大资源和精力发起的一场“视频奥运战争”,看起来并没有想象中那样激烈和火爆。 

    Alexa相关数据还显示,3大视频直播网站(优视、PPS、PPLive)虽然都拿到了奥运转播权,但除优视在奥运开幕之后出现明显流量增加外,PPS和PPLive在流量方面却没体现出明显的增加。业内人士称,部分网站称“奥运期间视频网站流量暴增”的说法“掺水”。大部分取得奥运转播权的网站整体流量尽管体现出稳步上升趋势,但没有传说中那样夸张。

    结合AC尼尔森的调查数据,截至8月17日,奥运期间87%的流量被奥运官方网站和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瓜分,奥运商机最大的得益者依然是原本就控制着巨大流量的综合类门户网站。事实上,获得奥运转播授权的视频网站到目前为止没有获得预想中的“奥运行情”,而一些铤而走险的网站则开始为涉嫌盗版付出代价。

    8月13日,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简称央视国际)状告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简称迅雷)和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世纪龙)两家网站奥运视频转播侵权案获得立案,并分别提出了赔偿410万元和20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央视国际称世纪龙5月8日在其网站上实时转播了中央电视台奥运频道的奥运火炬珠穆朗玛峰传递节目;而迅雷是因其网上出现了大量火炬传递的视频,央视国际称此举未经授权。

    此前一个月,7月16日,凤凰宽频成立以来最具无厘头风格的一场发布会在北京召开。在这场名为“视频非常盗”的恶搞型颁奖礼上,众多知名视频网站被直指为“视频大盗”。发布会结束后的两周(7月28日),凤凰网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酷6网和中国联播网侵犯其知识产权,分别索赔人民币50万元和20万元。

    官司背后,则是日益成熟的视频网站巨大收益。去年12月,央视国际成为北京奥运会官方互联网和移动平台转播机构,独家拥有内地和澳门地区奥运新媒体转播权益。

    今年6月18日,PPS网络电视的三位创始人和央视国际总经理汪文斌在北京交换合作协议,奥运期间,PPS网络电视作为奥运视频直播合作伙伴参与奥运传播,与央视网一起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赛事进行同步网络直播。此前,只有成为北京奥运会互联网赞助商搜狐明确拥有上述的权益。凤凰坐不住的原因正在于央视奥运绣球的昂贵代价。

    PPS此前对外公布的奥运赛事转播起步价需要人民币3500万元。美国投资公司SIG对搜狐Q2财报的分析显示,搜狐为获得该授权一次性支出了600万美元。以此计算,央视国际通过向9家新媒体网站(搜狐悠视、新浪、网易、腾讯、PPLive、PPS以及酷6等)转卖奥运视频的新媒体转播权,直接收入就高达数千万美元。

    目前中国网络品牌广告市场一年大概15亿美元。种种迹象表明,视频网站在2008年开始朝主流媒体方向靠拢已成定局。

    “我们要在2009年把收入做到上亿元人民币的规模。”优酷CEO古永锵曾表示,“2008年是视频网站的营销元年,百万级的广告单子尚未出现,但每月营销收入都在以两位数的百分比增长,半年或一年后,会有突破性的增长。” 同样声称“2009年见分晓”的还有酷6网CEO李善友。“同样的点击率,跟文字网站的价值是完全不一样的。播放框内的价值非常高,相当于把电视的形式搬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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