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规范 管理 户外 广告

成都市规范管理户外广告

2009-08-18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日前从成都市城市管理局获悉,经过近 3 个月的清理规范,摸底排查的基础上,从本月开始,市、区城市管理局将对经过广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合法户外广告,重新核定并颁发设置许可证。此举标志着我市户外广告牌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市场化手段配置户外广告资源奠定了基础。

    日前从成都市城市管理局获悉,经过近 3 个月的清理规范,摸底排查的基础上,从本月开始,市、区城市管理局将对经过广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合法户外广告,重新核定并颁发设置许可证。此举标志着我市户外广告牌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市场化手段配置户外广告资源奠定了基础。

    随着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成都市有关部门从今年 5 月起,再次开展了户外广告清理规范工作。此次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行政许可法》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规、规章进行。通过摸底调查显示,成都市原来经过批准的户外广告共计 958 块。近期,拆除非法广告及广告架 11 块。

    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来,成都市的户外广告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发展壮大过程,但在相当一段时期,由于户外广告的设置缺乏总体规划、技术标准和安全评估,加之审批政出多门等因素,户外广告牌设置不规范,广告设置过期的现象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也比较突出。

    为促进户外广告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成都市先后出台了户外广告设置的技术规范》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等一系列文件,对户外广告设置点位、设置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还引进了专家评审机制,使成都市户外广告管理更加科学,设置更加规范有序。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静认为,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进行规范化管理十分必要。认为,一个户外广告的合法设置,会涉及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和户外广告载体使用,因此会产生两种权利,一是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的特许经营权,属于行政法范畴。二是户外广告载体使用权,属于物权法范畴。两者要同时具备,才能合法设置户外广告。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