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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长:《教改规划纲要》草案年内公布

2009-09-14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而教育部长周济也表示,这次《规划纲要》制定过程中,将把办学体制改革作为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方面要继续深化公办教育的体制改革,一方面要大力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同时 “ 也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引导和管理 ”

    而教育部长周济也表示,这次《规划纲要》制定过程中,将把办学体制改革作为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方面要继续深化公办教育的体制改革,一方面要大力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同时 “ 也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引导和管理 ”

就高考改革方案而言,教育部正在设计一个 ‘ 改革路线图 ’ 而对于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改革思路也在决策层考虑的范畴之中。近日,教育部长周济说。

    这是当日国新办新闻会上做上述表示的会议主旨是介绍 “ 新中国成立 60 年来教育事业发展成就 ”

    新闻会上,周济引用了国务委员刘延东的一段表述,来形容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教育事关千秋万代,涉及千家万户,谈教育千言万语,看教育千差万别,办教育千辛万苦,办好教育要千方百计、千军万马,要全社会一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

    而与会记者,则更关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下文简称《规划纲要》起草的最新进展。

    会后,本报记者就 “ 9 月份《规划纲要》草案面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 传闻向周济部长求证,回答 “ 那还不可能,想应该是今年年内。

    高考改革循序渐进

    高考改革是本次会上各方记者关注的一个话题。

    周济看来,高考改革对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具有很重要的指挥棒的意义 ” 同时,也是体现教育公平、体现社会公平的非常重要的关键点 ”

    此前,本报曾报道了规划纲要》重大战略专题调研组向决策层提出三套高考改革方案;而在今年 8 月,一份民间版的高考改革方案也得以发布。

    比较两份方案,不难发现具有类似特点,即主要针对解决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一次考试定终身的问题。

    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就此询问周济,高考改革方案是否会朝着民间高考改革方案的方向发展?

    对此,周济表示,社会上提出的很多高考改革方案,教育部都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吸取当中合理的部分,最终力争形成一个 “ 大家都比较满意的改革方案 ”

    有教育专家表示,由于高考制度涉及面广、社会舆论关注度高,改革不可能一次到位,更大的可能性是渐进式的改革,小步走,要考虑社会观念的改变和老百姓的接受能力 ”

    周济在发布会上也表示,推进高考改革时,要 “ 长短相济 ”

    要设计一个比较好的长远目标,同时我要根据中国国情,设计一个一步一步实现这个目标的改革路线图,周济表示,既要有利于人才的选拔、人才的培养,有利于素质教育,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确保高考的公平。

    与高考改革相关联的高考报名人数减少的问题。

    中国现行的严格的计生政策,对于国家的人口结构有比较大的影响。体现在教育层面,就是适龄学习人口数量在大规模减少。

    教育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参加高考的高中生的人数比去年减少了约 30 万左右。而教育部预估,今后几年高考的报名人数将稳定在 1000 万左右,而普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将稳定在 840 万左右。

    而目前中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是 23.3% 即使今后高校不再继续推进扩招政策,周济预测,今后 10 年间由于人口因素的变化,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也 “ 大概可以增加 10% 左右 ”

    与之相应的近几年,初中生的总人数也将会有一个比较大降幅。目前,初中毕业生 ( 15 岁 ) 人数已从最高峰的每年 2500 多万,降到去年的 1900 多万,今年初中生人数又降至 1800 多万。预期今后十几年,中国 15 岁的初中毕业生人数保持在 1700-1900 万之间,

    有教育部官员表示,这个数字的变化对下一步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同时加快高等教育大众化步伐,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周济表示,对于这样的变化,教育部已有所关注,下一阶段讨论《规划纲要》时候,人口的变化一定是很重要的依据 ”

    民办教育或实施分类管理

    不久前,曾有媒体披露,规划纲要》起草过程中,决策部门对于民办教育正在酝酿新的管理方式,将实施 “ 分类管理 ”

    目前,中国民办教育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具有不同的性质。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实施条例,都规定了民办学校的非营利性质 ”

    但在 2003 年 9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却明确提出: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显而易见,非营利 ” 与 “ 合理回报 ” 这本身就存在着相互矛盾。

    非营利性的法律规定和实际办学者的营利行为发生了矛盾,导致了监管规则上的混乱。有教育界内部人士表示。

    根据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决策层酝酿的所谓的分类管理,把现有的民办学校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营利性民办学校办理企业法人登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理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由于分类管理对于民办教育业者将产生较大的影响,规划纲要》起草之初,这个问题就引发了民办教育从业者的高度关注。

    新闻发布会后,本报记者就此询问了教育部长周济,表示 “ 这个问题我正在讨论之中 ”

    而一同出席发布会的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则对本报记者表示,分类管理这样的一个改革的声音,现在已经被决策层所关注到但是将来是否实施,还是要看最后的规划纲要》文本的征求意见时来定。

    不过,张力也坦言,国家出台一个政策,不可能忽视现在民办教育从业人员的利益诉求,就贸然出台。

    将来正式文本出台后,有一个公开征询意见的时候,相信那段时间内还可以让这些民办教育的从业人员更充分地表达意见。张力称。

    就他个人而言,倾向于对民办教育实施分类管理,制定一个相应的分类标准,以解目前所面临的法律实施 “ 两张皮 ” 问题。

    据了解,目前《民办教育促进法》执行起来,最大的制度障碍并不在教育部门,而是税务部门、工商部门以及地方上的其他行政部门。

    这些部门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一些条文跟自己部门现行的税收管理、收费管理等一些方面很不一致。

    没有上位的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民办教育促进法》就落实不了张力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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