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文艺精品创作基地

鼓浪屿建创作基地 厦门文化产业两年后占GDP10%

2012-03-29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上午,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省市领导袁荣祥、郭振家、钟兴国、叶重耕、黄强出席。

 上午,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省市领导袁荣祥、郭振家、钟兴国、叶重耕、黄强出席。从会上获悉,福建省将在鼓浪屿等地打造文艺精品创作基地,推出“福建原创”。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袁荣祥在会上强调,要着力推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改革,巩固拓展改革成果,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着眼保障民生、惠及群众,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城乡文化发展一体化,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最大化,推动服务方式多样化,实现投入格局多元化;要着眼于打造品牌、提升水平,深化拓展对台对外文化交流,在深化媒体交流合作、加强民间文化交流、发展闽台文化产业合作上打造品牌,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文化强省建设。

  受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于伟国委托,市委副书记钟兴国代表厦门市委、市政府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致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叶重耕作大会交流发言,介绍了厦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今年文化改革发展的工作安排。

  会议由省政协副主席、省新闻出版局局长郭振家主持。

  鼓浪屿上将建创作基地

  从会上了解到,福建省将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建立重点文艺作品创作题材项目库,采取重点文艺作品创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在武夷山、鼓浪屿、三坊七巷、泰宁等地建设创作基地,推出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福建原创”。

  会上强调,要健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制订实施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奖励办法,合理设置票房、收视率、点击率、发行量等指标,提高各类评选的权威性、公信度、影响力和指导性,努力为文艺创作生产营造良好的环境。

  福建省还将进一步培育文化要素市场,积极发展演艺经纪、版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等中介行业,推动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规范运营。

  厦门文化产业

  2年后约占GDP10%

  2011年,厦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约210亿元,同比增长30%,约占全市GDP比重8%。不久前,国务院批复厦门实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文化改革发展在其中占有突出位置和相当分量,这将成为厦门深化文化改革发展的又一重大契机。

  按照《方案》要求,厦门将努力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建设“三个一批”既一批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和文化产业基地,一批文化交流品牌以及一批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即厦台文化产业深度合作机制、厦台文化交流市场化运作机制、文化人才创业激励保障机制、文化人才培训合作机制,努力以文化为纽带,全力打造形成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平台。

  据悉,我市力争到2014年底,文化产业增加值到达400亿元以上,约占全市GDP10%,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25%以上,成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支柱性产业。

  文化改革

  厦门走在全省前列

  下午,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袁荣祥带队考察了我市部分文化产业园区和项目。他表示,考察的地点都很具代表性,反映出厦门整个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态势。不过,企业自身还要更加努力,做大做强。

  下午,与会代表首先来到集美集文化创意产业园考察。产业园占地1.34万平方米,2009年10月集美区政府充分利用园区内12栋风格各异的旧厂房、依托高校资源,尝试建设集创作、展览、教育、培训和艺术品交易为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该园于2010年2月正式开园。考察中,不少代表对于厦门盘活旧厂房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做法表示赞赏。

  随后,代表们还考察了厦门游家网络有限公司、惠和石文化园、文化艺术中心。

  袁荣祥表示,文化要做强做大,只能面向市场。在文化改革方面,厦门走在全省前列。作为海滨旅游城市,发展传统工业的土地空间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有限。而文化产业既无污染又高效———小小一间工作室,就能产生大效益,从这一点来说,有限的土地空间,可以通过文化产业来扩大,单位面积产出的效益以及产值要比传统工业行业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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