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重庆 文化产业 培育 支柱

重庆:文化产业转换为支柱产业的路径选择

2012-08-21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进国有与民营文化企业共同发展,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作为属于欠发达地区、处于欠发达阶段的重庆,如何发挥后发优势,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进国有与民营文化企业共同发展,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作为属于欠发达地区、处于欠发达阶段的重庆,如何发挥后发优势,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笔者认为,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合理选择符合产业实际和自身特点的发展路径。

  因地制宜布局产业,加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力度。从重庆市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出发,明确重庆市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的数量、布局、定位和发展目标,严格调控数量,努力提高质量,破除盲目跟风抓产业,避免园区和基地重复建设,保证规范、有序、科学发展;尽力为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环境等扶持,充分发挥园区和基地在集聚优质企业、汇集高级人才、提供公共服务、完善产业链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入选后经营状况不佳、企业效益下降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劝”其退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自身也要努力提高产品研发和原创能力,不断扩大影响力,为培育更多骨干文化企业、吸引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总部落户园区作出贡献。

  两轮驱动做大产业,促进国有民营文化企业共同发展。不搞国有“一支独大”,要给予民营文化企业平等待遇,对民营文化企业扩大税费扶持范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简化工商登记程序、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文化企业技术创新、依法保障建设用地,充分发挥其创新强、体制活的优势,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激活文化消费市场。

  特色化扮靓产业,切实塑造文化产业品牌。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大力建设文化强市的愿景,实现这一愿景,应正视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破除千人一面抓产业,打造具有重庆特色、反映时代风貌、社会知名度高的文化品牌。深入挖掘保护巴渝文化、抗战文化、红岩文化、三峡移民文化、渝东南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开发推出一批独具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主题公园、特色民族文化街区(村)等文化富民工程,努力实现“一个区县一个品牌”,推动文化与旅游业发展。支持做大做强綦江农民版画、城口山神漆器、铜梁龙舞、秀山花灯、大足石雕、万州竹琴、梁平三绝(灯戏、年画、竹帘)、荣昌折扇、夏布、木雕、渝绣、剪纸等民间工艺,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弘扬民族文化的产业支持力度,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加大土家族摆手舞、川江号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力度,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向文化产品产业化。同时,利用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等方式,努力创办好西部动漫文化节、重庆演出季、中国武陵山民族文化艺术节等重大文化活动,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的文艺活动品牌。

  金融创新提振产业,加强文化与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建立健全重庆市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破除自娱自乐抓产业,加快文化与资本市场的对接。设立重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和大型骨干文化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引导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成长型中小文化企业,支持企业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融资,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文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建立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机制,研究制订着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文化品牌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质押业务试点。可采取担保业务风险补偿和担保资金支持的方式,鼓励重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担保机构为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小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加大对文化企业的贷款支持,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利率优惠,并积极拓展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特点的贷款融资方式和相关保险服务。

  优势互补提升产业,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围绕重庆建设文化强市的重大科技需求,破除各自为政抓产业,进一步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文化生产方式和文化发展模式。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加强社会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文化艺术产品的科技含量;构建以高科技为基础的文化创新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创新与现代科技更加紧密的联系;高度重视高科技给文化创新带来的新情况,主动运用高新科技手段,加大对现代各种有形和无形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有效打击各类盗版等侵权行为,切实保护文化知识产权;采用现代高新科技成果,尽快推动对外文化交流和传播手段的升级换代。

  优化环境服务产业,以政策吸引资金技术人才聚集。重庆文化产业要实现“后来居上”、“弯道超车”,应摈弃“文来会往”抓产业,拿出“真金白银”,更加优化文化产业外部环境。可借鉴外省市经验,进一步研究出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特别是文化与科技、旅游、信息等实体产业融合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同时,要打破行业分割,形成各政策主体相互协调的机制,确保有关政策步调统一、高效管用,为重庆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发展注入“兴奋剂”,使文化创造的活力持续迸发,让重庆真正成为文化产业要素集聚的“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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