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文化科技 文化产业

推动新的文化科技变革

2012-10-22 中国文化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文化产业是一种精神生产,具有非物质生产的特征。科学技术是文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文化科技创新”作为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的发展融合,是对我国文化产业初级发展阶段的一种超越,是对我国过去十三年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一次升级。

  文化产业是一种精神生产,具有非物质生产的特征。科学技术是文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文化科技创新”作为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的发展融合,是对我国文化产业初级发展阶段的一种超越,是对我国过去十三年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一次升级。随着《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在2012年的颁布和实施,文化科技将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成为社会各界日益关注的发展重点。

  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不是一个新命题,却是一个新问题。随着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转变、我国总体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文化产业要实现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就是要从根本上转变新的观念,制定新的战略,尝试新的模式,构建新的机制,寻求新的途径,推动新的文化变革和技术革新。

  技术是文化成为产业的必要条件,文化成为产业是技术发展的结果,技术从来都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从某种意义来说,文化产业的形态是由科学技术的样式所塑造的。从世界文化技术史来看,当今的“文化科技”概念,并不是一次崭新的历史性出场,而是具有历史的必然脉络和发展轨迹。

  要实现文化和科技的有机融合与相互促进,需要解决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处理好以下几个关键性问题:

  第一,处理好融合驱动的机制问题,平衡好研发驱动、政府驱动和市场驱动这三大驱动力量,构建一个政、产、学、研、用的协同创新机制。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的经济成就是以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发展模式而取得的,目前已经进入生产方式转型的关键期。政府应推动研发主体与市场主体的良性互动。

  第二,处理好融合转化的方式问题,平衡好内容审查和专利保护的双重矛盾。从世界文化技术史来看,技术的采用导致了文化的普及,也导致了各种内容的泛滥,不同国家都经历了从苛严的内容审查到放松的文化管制的发展历程,都经历了从印刷特权到现代版权的保护、知识共享与专利垄断的双重平衡。一个良性的内容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是促使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融合的根本保证。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例,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要在一定时间内才能显露,受害主体大多在短时间内难以察觉,举证困难,诉讼周期长,维权的成本高。因此,除了国民知识产权观念的培育,还需要加强司法保护的力度。

  第三,处理好融合氛围的培育问题,平衡好内容创意人才、文化科技人才、文化经纪人才和小微文化企业的复合集聚。从全球创意指数来看,爱尔兰的都柏林、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之所以能够超过伦敦、巴黎、柏林,成为欧洲的文化之都、科技之都,是因为具备了科技创新、人才集聚最重要的环境包容度,得益于多元文化的培育。以都柏林为例,为了吸引全世界的创意科技人才,政府以乔伊斯、叶芝、萧伯纳、贝克特和希尼等这些享誉世界的文学巨匠为文化营造的着眼点,大量修缮纪念馆、图书馆和历史文化街区,引进时尚文化、嬉皮文化和酒吧文化,打造文化上的“爱尔兰热”,以吸引世界级人才。

  第四,处理好融合品质的提升问题,平衡好手工制作的价值和技术复制的价格互动提高。文化消费通常包括对文化产品的三重体验:以视觉、听觉向触觉、嗅觉转换的立体感官体验;具有故事性的情感体验;追求价值高度认同的精神体验。一方面,科技手段主要在视觉、听觉等感官体验的强化,而情感体验和精神体验的深入需要超越技术的手段。另一方面,科技带来大众普及的文化产品,具有同质化和标准化特征,是低成本战略,手工制作带来了文化产品的个性化和定制化,是差异化战略,要在文化产品的价值和价格上平衡兼顾,实现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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